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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迷离

(2012-01-18 09: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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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米

90后

情感

分类: ■王如米■虚构

  2011年我18岁。但是我不觉得我的18岁有什么风华正茂青春当头的感觉,相反我认为我的青春就是在和稀泥,越和越乱。当我胡乱地撞到一堆来自不同国家的18岁少年,同样乱糟糟的人群中的时候,当他们表情麻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我的与众不同,当有人跟我说这个叫洛杉矶的美国城市越来越混乱的时候,我就说,乱得好,乱世出英雄,比如我。

  但是在2012年元旦的早上醒来后,我发觉自己失忆了,我对自己个人定义也模糊起来了,我想我一定曾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否则无以为证。

  这想法开始让我惊慌不安。

  我打了电话给在新西兰的乐无殇,即使让她觉得我旧情绵绵也在所不惜。结果电话通了以后,她在那头发出幽幽的叹息——他说,王如米,你不觉得我们也该聚聚?今年春节回深圳怎么样?

  我支支吾吾,我说再说吧。 

 

  我的问题是,我在2012年元旦早晨醒来,接了一个电话,又打出了一个电话,发现自己的18岁前的记忆正在离我而去。

  我怀疑自己以前是个男妓。

  有图为证。我在我房间抽屉里找到几张相片,其中一张是我站在一群十几岁的女孩子中间,女孩们身穿沙裙,展开双臂,仿佛正做着一个怒放的姿势,而我站在她们中间,被她们围绕。我脸上的笑容就好像站在一个玫瑰园里,她们是红花,而我是绿叶,绿叶正需要红花来陪衬。

  在另一张旧相片里关于我与乐无殇过去的爱情也得到了验证。相片里乐无殇一手扶着我的肩,一手高举一支黑色的花,旁边还坐了一些兴高采烈的男孩和女孩,这些人有的看上去很面熟,有的就完全陌生。

    不过这张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照片起码有三个以上的好处,那就是,第一:它证明了我与乐无殇曾经亲密地坐在一起的事实(是否恋爱还需考证,因为一个女孩在那种场合将一只手搭在身旁一个男孩的肩上不足为奇);第二,它证明了乐无殇这个人不是假冒的,就是说我在QQ上碰到的乐无殇与第二天跟我通电话的乐无殇以及从前与我亲密无间的乐无殇是同一个人;第三,我对我的过去有太多好奇,我可以直接去问乐无殇,因为她一定知道,如果她不肯说,我可以去问她的朋友,比如照片的最右边坐着的这个男孩子,笑容灿烂,明眸皓齿。

  

  现在我知道了,一个人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给自己留下适当的纪念,这个道理也许很多人早已明白,所以他们无须提醒,一到了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他们就抱着一个牌坊或者蹲在一块大石头下面摆出笑容姿势来合影留念。

  但是我不会,我离群索居孤芳自赏。

  现在我迷失了自己,这就是我孤僻成性所要付出的代价。

  我曾经是一个男妓,我还曾经与一个叫乐无殇的女孩走得很近,怀疑有恋爱的可能性,也许还有更深一层的关系,比如同居,同床共枕,或者同床异梦?

 

  你离开我已经三年了。

  乐无殇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的。

  你还好吗?她问我。

  我说不上话来。

  我仔细端详坐在我面前的这个女孩,她跟照片上的样子出入不大。现在我们坐在洛杉矶一家琴声叮咚的餐厅里,周围衣香鬓影,而我却在大口大口地喝一种难喝的类似啤酒的饮料,看起来再过半个小时我就会醉了。

 

  她很小心地说,我们那时候真是很开心啊。

  我说,哦,是啊!然后咕隆又是一大杯。

 

  我把那张惟一的历史见证拿出来,我说你看我们那时候笑得多漂亮啊。我把照片推在乐无殇的面前。

  乐无殇注视着这张照片,然后慢慢地低下头去,时间过去25秒钟,她再抬起头来,我看见她眼睛红了。

 

  她说,一字一句地说:可惜伊小哆离开了。

  伊小哆离开了。她的眼睛看着照片上最右边的那个男孩,笑容灿烂明眸皓齿的那个男孩。

 

  三年前,或者更早一些的以前,我和乐无殇,伊小哆,三个人常常在一起。

  关于这段时期我记忆模糊,乐无殇好像也没有怀念过去的美好时光的意思,她只是又叹了一口气。那口气给我的感觉仿佛是逝者如斯乎,不必再提。

  乐无殇跟我那次聚会以后,我没有再遇到过她。当你命中注定要与一个人相见的时候,你即使躲在自己家的厕所里那个人也会找上门来;如果另一个什么人与你缘分已尽,那么你们即使面对面碰上了也完全看不见,何况你根本就遇不上。一个人能再次或三番五次地遇见自己的旧情人的机率是千分之零点几。而一个人能遇到自己新的恋情的可能性却是随时随地。  

 

  见过乐无殇以后我有好多天没有出门。我呆在家里,饿了吃饼干,渴了喝凉水。就这么无所事事。后来我就发现自己有了便秘的毛病。一开始我也不太搭理这事,等到我发现自己在厕所里坐着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开始把一些平时没有看完的书、杂志、报纸一样样慢慢搬进了厕所里。

  我就是这么坐在厕所的马桶上听到了门铃的声音。

  我打开门,门口是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年轻人。他说,我来看看你好点没有。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哦,原来如此。

 

  我说,那好,你先坐会儿。然后我转身回到厕所的马桶上。但是我并没有让他多坐一会儿,两分钟以后我把厕所的门打开一条缝,我说,喂,你可不可以给我倒杯水递进来呀?

  他把一杯水从门缝里递进来。我接过来,又说,再点一支烟好吗?谢谢。

  后来这个长相老实面容英俊的美国年轻人就常常出没在我家了,他说你叫我迈可好了。于是这以后我们家经常出现的场面是,我在电脑前写字,迈可就盯着电视机;当我在厕所里发愣,迈可会敲敲厕所的门,问我,你要不要喝水,或是吃点香蕉?

  迈可告诉我说,在你们学校橱窗里有一张你的照片,很酷的,简直美不胜收。他说,在真正认识你以前,我就爱上你啦。

  所以我说如果你命中注定要与什么人相见的话,即使你躲在自己家的厕所里那人也会找上门来。

  

  这个叫迈可的年轻人以后就经常出现在我的家中,后来我明白了,在我18岁的2011年我既不是男妓,更不是什么乱世的英雄,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从中国北京来美国洛杉矶上高中的人。

 

    我常常坐在自己的家中用电脑写字,有时候这些文字换来的钱只足够我一个月里光吃饼干尽喝凉水,我不能碰任何的回忆之类的字眼,因为我已失忆,饼干和凉水又让我便秘,在我写字的时候迈可在看着电视机,当我坐在厕所的马桶上发愣的时候,迈可会倒杯水递进厕所里来,有时候他还会敲敲厕所的门,他会问我,你要不要吃根香蕉呢?

 

  而他对我说过的最冲动的一句话就是:在我还没有真正认识你以前,我就爱上你啦!

  但是你说一个人能够随便爱上另一个人吗?况且是两个男人。这怎么可能呢?

  所以有时候我就跟他说,你全搞错了,你暗恋的照片上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我,那个人已经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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