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王如米90后校园 |
分类: ■王如米■记录 |
确切地说,来到地球上16年了,我没有想去堕落的理由,当然我也会为了某些利益出卖自己,你把它理解为生存法则不就释然了吗?这,与堕落无关。我记得我去美国的前夜,我和刀叔还有蓝哥还有佛山广州两地的几个写手们走在佛山祖庙门口的广场上,对面商埠人头攒动,人们用人民币换取自己喜欢的衣物,大家都很有钱,这是一个被物质拥塞的世界。我们几个行走其间,穷极无聊,写小说的看起来是那么的与现实背道而驰,而我则为了写作梦想远渡重洋,去美利坚合众国孤寂地求学,多么不合适宜。但我是坚定地认为,这不是堕落!——虽然这说法简直矫情到我自己都想煽自已一耳光。
我无法不每天都要面对电脑屏幕,写上几千字。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我激昂慷慨地完成一篇文章之后,我是那么迫不及待地把它张贴到我在网络上这唯一的博客上。我期待我的每篇文章可以被人阅读,如果叫好,我很欢迎,如果说坏,甚至骂娘,我也乐意。如此周而复始、乐此不疲。也就是说,网络满足了我的发表欲,这种发表缺少金钱的支持,它仅仅从名义上获得被阅读的可能,从而使我周身快乐,相得益彰,而无须津津乐道那些为我所深恶痛绝的利益相争与争风吃醋。这就是我所需要的。除此之外,我没想过我还有什么需要。很简单,我还未成年,老爸还有抚养我到18岁的义务。这样我很高兴我还能好好活着,偶尔有出版版税,我当然会存进我银行卡里,老爸正壮年,无需我孝敬。所以,我活得很得意。这也与堕落无关。
其实我也很鄙视通过网络博客让自已走向“成功”的人,爆炒自己或他人十八代人的隐私,在博客里疯狂自拍和自虐。虽这一点确实不乏其人,他们通过这些途径获得了名人或名博的称谓,甚至他们因此获取了巨大的物质利益。但反过来想想,社会上比这更多的触目惊心满目皆有,网络上这点“演出”又算得了什么?所以我虽然鄙视这种行为,但我还是表示能理解。
我早就说过,我的写作只为自己,我不为历史和未来而写作。我只是想通过写作而完成自我的呈现,达到自己所能达到的理性高度,如此足够。写作之于我是一种乐趣,在乐趣中获得财富其实就是我的目标。现在选择在国外苦读,也是为了这一目标打下基础。所以,这不是堕落。事实上我也肯定不想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