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
(2012-11-21 17: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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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孟子思想 |
论语先进说: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这篇文章陈述了这样几件事实:
一是颜渊死;
二是颜路请孔子将车给他为颜渊换椁;
三是孔子拒绝了颜路的请求;
四是鯉也死,且有棺而无椁;
颜渊是孔子的弟子,孔子的弟子颜渊去世,其父亲颜路白发人送黑发人,应该是一件很悲切的事。不知颜路基于何种思考,依据什么理由,出于什么原因,他向孔子提出请求,请求孔子将其车给他,以便他可以该车替颜渊置椁。对颜路的这一请求,孔子没有同意。
可以设问颜路向孔子提出的请求是否无理呢,或者说孔子对颜渊的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我们现在很难知道对颜渊的死亡,作为他的老师的孔子是否有法律上或道德上的责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孔子教学生是一种职业,而不是免费的育人行为,既然是收费教育,孔子与他的学生之间便多少存在一种契约关系,只是我们无法知道这种契约关系中各方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因此说颜路的要求完全无理,也未必。在长沙,就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2012年,一个北方小女孩考进长沙一所大学,该女孩很喜欢照相,到长沙后不久,一次去长沙的天心阁城楼上照相,因为在城墙上摆颇似太投入,不小心从城墙上掉下去,同学将她送医院后不治而亡。女孩母亲从东北赶到长沙处理女儿后事,请湖南的电视节目组帮助她寻求一些补偿。女孩长得确实很可爱,生长在单亲家庭。其母亲独自一人将她带大,教育成人,不想发生这样的意外,悲切之情可想而知。对该女孩的死,公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学校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公园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尽了他们应尽的警示义务,有不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学校对学生在校内的意外死亡多少可能还会有一些责任,但对学生在校外的意外死亡,实在找不出有理由的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虽如此学校能对女孩的死亡完全置之不理吗,如果还要让这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去医院结帐,去殡仪馆买单,然后再心中空空地、脑中空空地、口袋空空地捧着女儿的骨灰回东北,社会不是显得太残酷吗。因此,学校即使没有法律上、道德上的义务给这个失去女儿的母亲一些什么,但是人类的同情心、怜悯心会让学校为这个可怜的母亲做点什么。
孔子讲了两条没有同意颜路的请求的理由:
一是孔子说自己的儿子鯉去世也是有棺无椁,言下之意是你颜路失去儿子更没理由不可以有棺无椁;
二是孔子说自己自从当过大夫之后不能步行只能乘车,因此不能将车给颜路换椁。
孔子也可能既无法律上的义务,亦无道德上的义务给颜渊置椁,因此孔子拒绝颜路的请求不是不行。不过孔子倡导仁义,号称以仁义济世,称呼自己周游列国是传播仁义之道。照孔子说法,他自己应该是具有大仁大德的人。如孟子说墨者夷子“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滕文公上5)”孟子责难墨者夷子,说既然墨者倡导薄葬,那夷子你自己就应该薄葬你母亲,你厚葬你母,岂不是以你所贱事你母。孔子也有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子路)”。即使不是大仁大德之人,也应该尽力如其所言地施行仁义。自己的弟子去世,卖掉自己的车替去世的弟子买椁不是很仁吗,况且还有一个送黑发人的白发人需要同情、怜悯、安慰。车对于孔子比仁对于孔子更重要吗,孔子对此的解释是他曾为大夫,自从当过大夫之后便不能没有车而步行。
不知礼是否有规定当过大夫已经不是大夫的人,是否还应该依照大夫的行为规则行为。推测应该不会有这种荒谬的规则,因为任何一个头脑正 常的君王一般情况下应该都不会继续给一个被解除大夫职务的人以大夫的俸禄。一个人没有大夫俸禄的人要维持大夫的行为规则肯定不可能,因此不应该有规则规定一个没有大夫俸禄的曾经的大夫必须继续以大夫的行为规则行为。而且,如果有这样愚蠢的规则存在的话,当这个曾经的大夫与实在大夫同场时,他们相互都应该行大夫对大夫的礼,这样的话会令实在的大夫情何以堪。这样的道理就是一个常委可以用对另一个常委的态度去对待一个曾经的常委吗。如果每个常委都以对另外常委的态度去对待曾经的常委,那常委到底是那几位呢。不过,虽然不应该存在当过大夫的人不管是否还是大夫都必须以大夫的行为规则行为这样的礼,但是君王对曾经的大夫给予相当的礼遇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曾经的大夫可能受到他人给予的大夫礼遇,但不需要自己继续遵守大夫的行为规则。这就像一个大官,在职时生病,可以享受待遇住干部病房,费用不用自己出。而离休以后,如果没有继续在生病时不用自己出钱住干部病房的礼遇,住干部病房便要自己自费。如果这个人认为自己曾经是大官,生病只能住干部病房,即使是自费,生病时也要不计成本地住干部病房,便不免会让人觉得他心态不正常。
孟子说:“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滕文公下)”说明孔子非常想做官。不过孟子解释孔子急切想做官的原因是“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解释孔子想做官,未被聘任为官的原因是“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从孟子文可以看出,孔子非常想做官,因此他游说诸侯之间,期待获得做官的机会。虽然他周游列国被说成是传道仁义,但是做官获取俸禄不是不应该考虑的因素。因为仅仅只为传播仁义于天下,他不需要只选择以做官的方式,也可用采用传教士的传道方式。耶稣从未做过官,但他的教义却传遍世界。他想做官,又未能做上官,因而非常怀念做官的生活,这样的心态符合心理原理,虽然孟子将他怀才不遇的、理想与现实背离的郁闷情结解释成“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显得人格非常崇高。
孔子已经不是大夫,虽曾经是大夫,应该不存在礼要求他只能乘车,不能步行。他自己不改,也不愿改自己曾为大夫时只乘车不步行的样势,不知是出于他什么样的心态。不能说他是有钱有能力保持他曾为大夫的生活方式,因为他有钱的话不用卖车,便可以直接出钱替颜渊买椁。而且,他有钱的话,也不会因绝粮困陈而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这样的话。而他在钱并多的条件下,偏要去维持曾为有钱大夫的生活,不是有些勉为其难吗,这样的心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这就像一个开宝马的破产老板开宝马替人送快递谋生,他其实可以卖掉宝马换成电单车,而将钱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但是他认为他曾是开宝马的人,自从开了宝马不能不再开宝马,哪怕自己的儿子连自行车也没有,亦不卖掉宝马替儿子买自行车。
他可以不是这样做,但是他要是这样做,不知他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要这样做。一个人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要自己的行为不影响他人,他人便无权干涉。但是,一个人到处声称自己以仁义为人的最高意义,到处指责他人不守礼、不仁义,到处要求人要行仁义,而自己却在一个病态行为与一个仁义行为之间选择一个病态行为,就不能不让人对他的行为产生异议。
或许说“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只是笨拙的托辞,真正原因可能是吝惜自己的财产,因为车是财产,以车为颜渊椁,无疑要减少自己的财产。自己也许就是因为不想财产减少而让自己的儿子“有棺而无椁”,自己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愿意出钱,如何会愿意给别人而且是自己倪视的别人出钱呢。
夫子应该不会愚笨到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去维持没有实际意义的大夫生活方式,但颜路向夫子提出一个财产方面的请求时,夫子实际是遇到了财产与仁义两个发生冲突的价值,需要对仁义与财产两个价值进行选择的问题。他需要权衡这个情境下的仁的价值是否相当于财产的价值,需要判断仁的价值是否高于财产的价值。也许是财产的价值太大了,财产的价值对他生活影响在这时远大于仁义对他的影响,所以在对两个价值进行选择时,他选择了财产。试想假如颜路只是向孔子请求一块裹尸布的话,相信孔子会很爽快地答应。财产是不折不扣的价值,仁义无论如何崇高,只是一种价值观,即使将仁义视为最高价值观,财产也可以对抗仁义。钱是唯一可以对抗任何价值观的东西。夫子传道仁义,但夫子不是无偿地传道仁义,因此当仁义与财产发生冲突时,选择财产符合夫子的信仰。只有真正的传教士才会在财产与自己传道的信仰发生冲突时选择信仰,因为他们所求的不是在世生的幸福,而是死后天国永恒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