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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互联网 |
从iPhone出道到现在iPhone4,我都是一个围观者,不,只是站得远远的观望者。期间曾有过几次下黑手的冲动,但都忍了。现在iPhone5将要上市的消息已经满天飞,我靠我想我大概把持不住了我!
面对iPhone这种东东,不心动?才怪。天目山人之所以到现如今还依然矜持着,是自己给自己活活编了一万个理由:iPhone太塌嘛地贵了贵了贵了;连配件也鸡犬升天般地贼贵贼贵的;男人拿在手里有点娘;有小资假扮小清新之嫌;被太多人用反而俗了;不能别在腰里;不支持我们伟大的TD;得换掉勤勤恳恳跟着我的移动号码;或者要剪SIM卡;iOS不开放;下载个破App都要钱;要不就得越狱(像是我被关在牢里似的);看Apple神抖抖的嘴脸忒不顺眼……
可是——转折来了——终于还是想买iPhone,而且只需要一个理由:我被吸引了。
人家iPhone这才叫设计,连四角的圆弧都是那么妥帖,半径大小刚刚好,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按键,也没有多余的洞洞,既不死板地方、又不滑头地圆,艺术品,绝对是艺术品;手指头滑起屏来那叫一个顺溜,左一下右一下上一下下一下,眼到手到动作到啊;一个手指不算,还可以二个三个五个哥儿们一起上,想放大就放大、想缩小就缩小,听话得很;一个个图标都是那么精致,不大不小,各就各位在那儿立着,眼巴巴地等着被点,实在让人父性泛滥;继承了“爱破的”优良传统,把个倒霉见的MP3音乐演绎得出神入化,恍惚中总以为听到天籁了……
魔法,肯定有魔法。活见大头鬼了。我这么坚定的人怎么也被带进烂苹果堆了?回头瞅瞅陪伴了我三年的Moto老伙计,唉,你老喽,只怪你娘家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东东,恐怕时日无多,我只好将你出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