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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大玩“丢车保卒”为哪般?

(2007-11-05 10:53:32)
标签:

IT/科技

华为

员工

劳动合同

工号

分类: 天目杂谈
华为是个“有想法”的IT“超级至尊”,一直引领行业风骚,所以,在新劳动合同法的“应对措施”上也不例外。动作之快、幅度之大、力度之巨,与其“老大”地位非常相称。真所谓“我行我素,舍我其谁”!
 
在任何企业,老员工通常是个“宝”,至少也是“车”,往往还是“核心”、“基石”,不管怎么说,他们是有相当忠诚度的员工。“惰性”并非“老员工”的代名词。除非积瘇太深,老员工不应该成为企业“前进的绊脚石”。那么,为何单单放过“卒子”(新员工),磨刀霍霍就向“车”呢?
 
规避“无限期合同”,是为一,毫无疑问。其二就需要猜度了。敲山震虎?动静不必这么大吧!“辞职”——拿N+1补偿金——再竞聘上岗,是否属于借机“提现”也未可知。杀鸡给猴看?也许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按照业界的传说,华为一贯是“半军事化”管理。我作为局外人,总是不明白企业还能怎么个军事化法,现在稍微有点感觉了。原来是“不可以常理度之”的意思啊!华为腰杆再硬,拿老员工开刀,难道不怕伤了筋骨、动了元气?难道不怕人心惶惶、地动山摇?实在匪夷所思。
 
不过,谁让现在是市场经济呢。活学活用么。中国的林子这么大,当然百鸟齐飞了。华为之所为,捉虫子、喂小鸟、还是拔羽毛,都一定有它自己的理由——不管对错,都是它自己的事,不关我的事。
 
只是……归属感?主人翁?呵呵,大哥,都什么时代了!即便要喊,也是“创业期”喊的口号。过了这村,就别去找那块“店招”了。
 
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这不假。企业需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也十分必要。然而,不要等到已经形成“工号文化”之类的“企业文化”了,才想起来要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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