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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互联网 |
说P2P是一种颠覆性的网络技术,一点都不过分。最近隆重召开的互联网大会卯上了它,并不奇怪,这是P2P的荣耀,说明有人被大大地惹急了。
按理说,开放的互联网是鼓励创新的,包括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等,唯独P2P一直以来饱受诟病,从未享受到“正规军”的待遇,甚至很有“山大王”的味道,自顾自到处“流窜”。指谪的声音当然不是来自网民,大部分网民拥虿还来不及呢,这也是P2P短时间内就风靡互联网的原因;技术研发者也很追捧它,希望通过这种新技术开辟新的施展拳击的天地。很明显,反对声来自那些“既得利益受害者”。
其一,电信运营商很烦恼,据说他们的带宽被P2P占掉很多,却没有给他们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怪不得他们叫得最响、跳得最厉害,频频利用他们“通天”的本领向政府打小报告,明着暗着要打压P2P。
其二,一些传统的ICP很不爽,因为网民要内容不全靠他们了,服务器“中心化”服务模式被“去中心化”所冲击,失掉了“计划中”的访问量。
其三,版权拥有者严重地不高兴,他们怀疑自己的知识产权被大大地侵害了,少收了不少钱,不过,P2P究竟有多大比例在为“盗版”服务?没有确切数据。
其四,内容监管部门有些不悦,这管理工作本来就忙不过来,P2P还来添乱,并且把监管难度增加了不止一个数量级!
其五,某些企业领导也拉长了脸,因为技术部门报告说,有时候上网速度变慢不是他们失职(更不是领导不愿意花钱),而是员工用P2P霸占了本来就紧巴巴的网络接入带宽,损害了企业利益。
我们承认,P2P有缺点(谁没有缺点呢?),然而,P2P本身并没有错,不是吗?不能因为菜刀能杀人就禁止,是吧?只要互联网存在下去,网民追捧的P2P就无法被扼杀。而且我们相信,还会出现更多符合网民利益的新技术。我想,如果能把P2P这位“梁山好汉”收编为“御林军”,让它堂堂正正地施展武艺,更好地为网民服务,而不是总想着要扼杀它,是不是更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