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天目杂谈 |
午饭很潦草,通常一碗六块钱的面条打发了,然后总忍不住要穿过马路到对面去,因为那里有家星巴克,接下来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上一杯拿铁或马琪朵,足足四碗面的价钱!
但凡这样自嘲的计算后是加倍的自嘲:要喝这种老妈觉得比中药还难喝的东东,还如此计算?要喝就别算,要算就别喝。龙井、碧螺春便宜多了。可是还是要去星巴克。既然没有欧洲小弄堂里的咖啡馆,星巴克也是招人喜欢的。即便欧洲人嘲笑星巴克卖的是廉价的“棕色液体”,那是他们的文化自豪感使然,不等于星巴克真的那么烂。星巴克发扬光大了咖啡文化中随意、悠闲的感觉,少了拘谨和讲究,更受我这种自由散漫分子的青睐。最爱那种步入咖啡厅后迎面飘来把人紧紧包裹的浓香,沁人心肺,令人放松身心。要上一大杯咖啡,我喜欢这种大杯的感觉,不会一口喝掉还没过瘾。有时候会费劲地找个位子坐下来,室外的位子可以抽烟更合吾意,更多的时候则端着杯子回办公室,可以边品咖啡边写写博客:)
和茶的淡雅、悠长感觉相比,咖啡给人一种短促而浓烈的感受。一杯茶可以喝上大半天,可以续水,咖啡则不能久留,凉了就少掉许多风味。有人不爱加奶、有人不要加糖,我两样缺一不可,否则总觉得少了醇厚的味道。这就是咖啡体现个性的地方。也曾经买过各式各样的制作咖啡的器具,磨的、煮的、泡的,可用过几次后就嫌其烦琐而束之高阁。舍弃不太重要的东西,还咖啡以香喷喷的本来面目,是真理也!所以速溶咖啡很不错,叫得应,招人喜欢。
爱去咖啡馆的另一个原因是可以不用喝酒。如果能成功说服朋友不去饭店吃饭而去咖啡馆,那就意味着可以不用皱着眉头喝我不擅长的酒了。至于朋友不习惯咖啡的“苦涩”?那就我喝我的咖啡、他喝他的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