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我们探讨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现在我们再来看看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标准又是什么。
我国古代的选官标准,源远流长,种类繁多。从历史发展总趋势看,大都把德才兼备视为最高标准。但是,历朝历代的用人实践又告诉我们,德才兼备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只能在相对中把握它,不可理想化。它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统治者的意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赋予其不同的内涵,因此“德才兼备”这一标准必然打上时代的烙印。从原始社会初期,到清朝末年,我国选拔官吏的标准大体上经历了技能至上、贤能共主、强者为王、唯才是举、德才兼备等历史时期。历史的经验表明:一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是相对的,而且是奇缺的,对这一标准,不能过于理想化。二是以才载德的官吏,才是社会各级组织中真正的领袖和中流砥柱。三是乱世尚才,治世尚德;创业尚才,守成尚德;专业尚才,统领尚德;副职尚才,长官尚德是一般规律。四是历代都把贪、酷作为官之大戒,而对其他德行不过于苛求。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原始社会初期,社会生产力处于低级形态,人类时时受到大自然力量的威胁,所以人类能否生存是主要矛盾,谁能发明出与大自然以及自然界的猛兽做斗争的工具和技术,谁就为首领。如有巢氏因为他发明了栖树而居的技术,因此他一度成为这一部落的首领。神农发明了农业技术,所以他成为最早的三皇五帝之一。母系社会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在生产力低下的条件下,人们的生存主要靠妇女的生产技能,后来出现了铜器和铁器,人们开始训畜和耕田,妇女的技能落后于男子,于是进入了父系社会。
进入原始社会中、后期,人类与大自然斗争的能力逐渐提高,受大自然威胁的矛盾有所缓和,随之而来的是部落之间对生存地域的争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选贤与能”则成为民主推荐部落首领的标准。远古时代的“贤”,首先是指“多才多艺”,然后凭借“多才多艺”为众人造福,并非是单纯的伦理道德,而是以多才多艺为载体的道德。能,即体魄强壮,具有克难之力的英雄。“选贤与能”的选官标准,其核心是强调首领要具有统领众人去征服自然和敌人的能力。如炎黄子孙的始祖之一黄帝,史称“神农氏(炎帝的末世子孙)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黄帝)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以贤能著称于世的黄帝的四世孙尧帝,则是“其仁如天,其知如神”,继尧而立的舜,不仅自己德高能强,而且起用了大量的才能出众的官吏,如命大禹治水,命神农后裔弃理农,让皋陶主刑法,贤者共二十二人,后因大禹治水有能有功,舜又禅位给大禹。除了重能之外,(《史记五帝本纪》卷一,3--39页)
原始社会末期和进入奴隶社会后,则是强者为王的时期。此时,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开始逐渐强调“德治”,把品行作为选官的标准之一,如当尧在计划禅位给舜之前,在民主议荐时,首先议论的是舜的道德,然后再在实践中观其能。即使选拔一般官吏也是如此,如周初选拔秀士,即“考其德行道艺”,选贤者、能者为秀士,然后进官学修业,业成为官(《礼记王制》)但是,德,只是治天下的选官标准之一,而不是夺天下的选官标准。
春秋战国时期,是天下动荡、政治经济急剧变革的时期,此时的选官标准,从本质上讲,是唯才唯功是举。这一时期,各国之间争霸称雄,在选人时虽然也强调德行,但更注重从实际出发,以才以功为主。如春秋时期齐桓公起用管仲,使齐国成为五霸之首,而管仲的德行并不高尚。战国时期的秦国,只所以成为七雄之魁,其根本原因也是唯才是举,而秦国所举之才,又大都是叛国投秦之辈。即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仍然奉行这一原则,“秦自孝公纳商鞅策,……,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以至始皇”(《通典选举一》卷13)即只看“辟田与胜敌”的能力和功劳,不计其他。
进入西汉时期,其选官标准才开始系统地强调德才兼备。但是汉高祖在打天下时,始终坚持唯才是举的选官原则,如韩信、陈平诸将,都是才高盖世的英雄,但其品行各有污点。当汉高祖获得天下以后,便开始强调依靠贤能治国,如高祖十一年诏“其有称明德者,御史、中执法、郡守必身劝勉,遣诣丞相府,暑其行,义及年。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同上)[4]。继之,汉惠帝举“孝悌力田”者为官,开
“举孝廉”之先河。汉武帝时纳董仲舒之策,正式提出了“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的选官标准,如“四科”规定:“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所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感,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通典选举一》卷13)
三国时期,社会又出现动荡,类似于春秋战国格局的重演,此时选拔人才的标准,又开始恢复到“唯才是举”。其中曹操的这一用人观,最为典型,如他曾颁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呼!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物废业矣。”又令“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或有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唐代的选官标准是“身、言、书、判”与道德品行的统一。即体魄丰伟,言辞辩证,书法遒美,文理优长,四者均可,则先看德行,德均取才,才均取劳。对在任的官员,以“四善二十七最”评定之,“四善”为德行,“二十七最”为能力。四善,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非懈。”二十七最,是以职业不同划分的二十七种能力或治绩。唐代特别重视官德,若无“最”(能力),而“善”(德行)多,在考核时,仍可评定为中上等级。(《新唐书选举下
百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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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考选官吏的标准进一步细化。明代通过考满而观绩,通过考察而观德。考察分为八个项目:贪、酷、浮躁、不及(能力不及)、老、病、罢(不勤劳)、不谨。各有处分,如致仕、降调、闲住、为民。(《明史》眷71,《选举三》)[8]。清代用“四格”、“八法”评判官人,“四格”为“守、政、才、年”。守,操守,分为清、谨、平;政,政绩,分勤、平;才,才能,分长、平;年,年龄,分青、壮、健。“八法”为贪、酷、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其中对贪、酷,行重法。(《大清会典》卷11,《吏部》)。
从以上历代考选官吏的标准中,还可以看出四点:一是德才兼备,是选官制度追求的最高标准,但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是相对的,而且是奇缺的,历史上把这些人按层级不同,区分为贤能、良吏、循吏等,这样的人才屈指可数,所以,对这一标准,不能过于理想化,必须持务实的态度。二是以才载德的官吏,才是社会各级组织中的流砥柱。而只具软道德,缺乏硬能力的官吏,无论在什么社会,都不可能成为人类的精英和领袖。三是乱世尚才,治世尚德、创业尚才,守成尚德、专业尚才,统领尚德、副职尚才,长官尚德是一般规律。历朝历代,都是乱世尚才,治世尚德、创业尚才,守成尚德,在取天下时,无不唯才是举,当取得天下后,又无不坚持以德治国,其中最典型的是东周的春秋战国时期和东汉末年的三国争雄时期以及汉唐时期。四是历代都把贪、酷作为官之大戒,对贪、酷害民之官必重惩之,而对其他德行不过于苛求,只是以君主的统御能力为转移。历史的经验,给我们总的启示是,选拔官吏应首先应坚持德才坚备的标准。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坚持德才坚备的选官标准,越来越重要。其次应立足于求实才,不可单求无才之德,应以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做为选人的根本标准。再次要因世、因时、因事、因职和因统治者的德才状况为转移。
关于用人的标准,三国时魏国的刘邵在《人物志》中有其精辟的论述,其中对德才的阐释对我们很有启发。刘邵首先强调德,但是又指出仁、义、礼、智、信五德兼备的人不多,只有圣人才能达到,更多的人是只具备五德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求全责备是不客观的。刘邵在论述人的才时指出,“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即才能无大小之分,只有适才和不适才之别。正如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江不如舟。关于对“一把手”能力素质的论述,刘邵指出,一个优秀的统帅者,必须是英与雄兼备。英以智为本,雄以勇为本,真正的英必须含有勇的成份,真正的雄又必须含有英的成份,若智而无胆,不能正言,勇而无谋,不能立事,智勇兼备才称其为英雄,即“徒英而不雄,则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则智者不归往也。故一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与雄,能役英与雄,故能成大业也。”同时,他进一步指出,在英雄素质的结构中,英的成分应该多于雄,即智应该大于勇,所以我们在选配“一把手”时,必须分析其能力的素质结构,使之以智为本,智勇兼备。(参见《人物志》)。古人的这些选官标准对我们的启发是很深的。
最后书痴要戏言一句,其实在各个历史时期,选官的隐形标准还有一个,那就是貌。唐时已经明文规定,身、言、书、判,相貌还是相当重要的。各位朋友,如果你也想去官场试试,那得先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得咋样。
嘻嘻,一句戏言而已。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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