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贫济富的现象何时休?!
(2009-06-22 09:41:39)
标签:
书痴小屋书痴杂谈媚富现象杂谈 |
分类: 不吐不快 |
今天早晨上班,在信箱里发现一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给我的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平时没有注意,现在一看,我每年也上交国家近3000元,也为国家的国防等作出贡献,高兴欣慰之余,不禁皱眉深思。上网查阅资料,偶然发现,近年来工薪所得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200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为3697亿元,其中工薪阶层贡献1849亿元。另外,2008年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纳税人数3%,缴纳税额为1294亿元,占比35%。(《东方早报》6月19日)在经济学领域,有个著名的二八定律,即20%的人手里掌握着80%的财富,而剩余80%的人手中却仅仅拥有20%的社会财富。对于“二八定律”现象,有人将之视作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的证据,也有人认为这是按贡献和能力的合理分配比例,更是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必要分配机制。各种观点究竟孰是孰非,不妨暂且搁置。应该说,二八定律在国内的财富分配领域已经有了充分的体现。这一点从财政部公布的纳税数据中也不难管窥一斑。占全国纳税总人数3%的高收入群体,交税总额达1294亿元,平均每人缴纳税款达5万元,总占比更是高达35%。3%的高收入群体承担了35%的税赋,的确要说了富人群体承担更多税赋的税收公平性。不过,假如就此认为当前的税收制度和税赋结构合理,恐怕还有些仓促。
这种劫贫济富的现象何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