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8年前8个月八大贪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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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腐败杂谈 |
一、安徽省歙县政协原副主席徐普来
罪:伙同其子徐双贵,利用职务便利大肆隐匿、侵吞并非法占有国有财产4664.13万元;伙同另两名被告人非法占有国有财产254.17万元。
罚:2008年6月27日,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普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其子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二、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
罪: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贿赂及购买低价房,受贿人民币3555万余元。有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和美元47852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合法来源;另曾因违规批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
罚:2008年8月14日,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殷国元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殷妻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三、“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
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违法犯罪所得孳息1926.93万元。
罚:4月23日,曾锦春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四、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
罪:为建筑单位在工程上谋利,收受22人共计2598万多元贿赂款。
罚:2008年8月1日,南宁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建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赃款及利息共3400多万元上缴国库。
五、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
罪:任长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借空壳公司套取千万巨款,并涉12名官员买官行为,非法收受现金、住房折价139.5万余元。
罚: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六、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
罪:巫山县位于三峡重庆库区,晏受贿共计2226万元,金额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五分之一;其妻洗钱943万元同被提起诉讼。
罚:2008年8月1日,重庆市二中院一审判决晏大彬死刑,妻付尚芳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七、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
罪: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363万元、港币439.8万元、美元7.2万元、新加坡币0.3万元;另有人民币近千万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罚:2008年8月25日,海南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谢明中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财产予以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八、北京市海淀原区长周良洛
罪:任朝阳区委常委、海淀区区长等职务期间,收受近10家企业(个人)1600余万元财物,其妻也涉嫌收受其中800余万元贿赂。
罚:2008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周良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妻鲁小丹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