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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色女们,别再脱了!

(2006-10-19 11:14:03)
分类: 不吐不快
    为了给学生开设《中国民俗》,查了一些资料。其中在民间信仰这一部分,涉及到中国人的忌讳。在诸多忌讳中,有一项是裸露忌讳。本来中国人性格腼腆,内向,这一点不成问题,但是现在受西风东渐的影响,各色人等大有一脱之势。但是从中国的传统观点看来,芸芸众生还是不脱为好。
 
    中国人忌讳裸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以外,


    在以前,中国的成年人绝对不可以将肉体裸露人前。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时太热的照顾,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体无性刺激敏感特区的考虑,所以男性上体的裸露限制尚不太严格。
   
    对于女性,要求的严刻是惊人骇世的。旧时,一般平民良家妇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闺阁,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不外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手都隐藏起来,不让外人看到。因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引诱”,都会引起男人的淫欲,从而招致祸患。
 
    “穿衣见父,脱衣见夫”,只有在丈夫面前在能脱掉衣服,否则会有浪妇荡女之嫌。在孟姜女的传说故事中,万喜良为逃避修长城的苦役,跳进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时裸露的胳膊。于是,孟姜女只得做了万喜良的妻子。在传统的“天仙配”中,憨直的董永也是听了老牛的教唆,把下凡在湖里洗澡的七仙女的衣服藏起,七仙女无奈之下才下嫁这个还算老实的人。
 
    从这里看,裸露禁忌的根由并不仅仅在于有失礼貌或者男女间的私情,而还有更深层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别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体的同时,自己的灵魂也就被这人摄去了、占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卫的能力,只有服就这人而去了。只不过,这种深层的根源在后世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变换了形貌而更加隐蔽罢了。直至如今,当人们提起某某人时,有人会带着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气说:“他呀,我见过!”“我认识他!”“我们是莫逆之交。”“我们从小就在一个水坑里洗澡。”等等,这口气里多少还隐约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说,“我已经占有了他!”这种占有的观念,当然也是属于灵魂的占有的!他越是熟视过他的面孔、他的肉体,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着了他的灵魂!


    现代中国人对于裸露身体仍是有所忌讳的,不过不像旧时那样拘泥了。对于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对于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则听之任之了;对于“比基尼”三点式泳装的接受以及对人体画展、人体艺术的欣赏标志着中国人在这方面意识的突破和进展。不过中国人做什么事都喜欢“矫枉过正”,现在看看影视、小说,都把脱当成唯一的卖点,不是连堂堂的大学教授都敢于在众目睽睽下露出他那不太美好的身体吗?
 
    从传统的风俗来看,我劝告那些色男色女们,“别脱了,色男色女们。”何况你的身体又不会让我们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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