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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京东霸王条款看网上渠道话语权

(2012-02-14 17:24:46)
标签:

京东商城

霸王条款

网上渠道

议价能力

it

分类: 闲话网事

近日,网上爆出京东商城与供应商之间存在“霸王条款”合同,如强制要求最低供货价、保底返利、进场费和广告费等等,而这些看上去很熟悉的条款原本是属于国美、苏宁、沃尔玛等传统渠道的专利。而就在两三年以前,京东商城还由于与传统渠道存在冲突面临制造商封杀的危险,只能在夹缝中腾挪。风水轮流转,当电子商务的大潮汹涌而来,京东商城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数百亿元量级的渠道商,自然而然就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从这个角度看,“霸王条款”更像是电商渠道一个成功的标志。

 

一般而言,一个商品的价值实现可以划分为生产阶段和流通阶段,而所产生的利润必须要在制造商和渠道商之间进行分割,利润分割的比例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和博弈策略,但议价能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谓霸王条款,就是强势的一方为获取更大的利润分成比例所提出了的看上去不尽平等的条款。因此,不应当从道义的角度去苛责京东商城,因为企业的本质就是谋取最大利润,利用自己的优势获取最大收益无可厚非。更应当做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思考京东商城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涉嫌滥用垄断权力并触犯反垄断法。但很难得到肯定的结论,一方面霸王条款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京东商城距离垄断的标准还有很大的距离。

 

曾有学者研究过供应商和渠道商竞争关系,发现具有高度消费者品牌认同、很难被同类产品替代的商品制造商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而那些更常规、更容易替代的产品,渠道商通常会保持其对定价和服务的掌控权。因此,无论在传统销售方式还是电子商务,厂家都会面临与渠道商的博弈,提高设计和创新能力,提高顾客忠诚度,生产特色产品而非大众产品,才是摆脱受制于渠道的局面。

 

不过,电子商务不应该完全照搬传统渠道。如果京东商城仅仅是把国美、苏宁的做法移植的网上,恐怕很难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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