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长篇小说精品创作评选细则
(2013-02-01 13: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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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精品创作工程评选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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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工作纪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安徽省长篇小说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真正起到出精品、出人才的效果,现根据《省文联、省作协长篇小说精品创作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机构
1、成立9人专家评选小组负责评选2013长篇小说精品创作工程入围及提名作品,省作协常务副主席、秘书长许辉为召集人;
2、成立监审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评选小组评选工作;组长为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吴雪,副组长为省文联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江枫,成员为省文联组联处处长王长安,另请两位媒体编辑记者参加;
3、评选组和监审组成员不得有作品参加评选。
二、评选流程
1、在申报时限内,共收到申报作品共105部,专家评选组在此范围内评选出50部(左右)入围作品;
2、专家评选组从50部(左右)入围作品中评选出30部(左右)提名作品;
3、召开提名作品作家会议,宣布提名作品,签署意向书,发放创作定金;
4、根据作家创作情况,从30部(左右)提名作品中,最终评出10部优秀长篇小说。
5、统一出版、发行、宣传,支付全额稿酬;
6、积极向相关文学期刊或出版部门推荐其他提名作品;
7、需要修改或因故未创作完成的其他提名作品,直接转为下一年度入围作品。
三、评选标准
1、省外作者申报作品须以安徽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现实等为题材;
2、拟创作作品字数不得少于12万字;
3、作品在评选期内未公开发表、出版;
4、关注申报作家历史创作成绩和在文学领域的影响力;
5、关注参考选题范围内的作品。
三、评选办法
1、采取充分酝酿、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方式评出入围作品,也可会定以举手表决方式评出入围作品;
2、采取充分酝酿、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方式评出提名作品,提名作品数量尽量不少于3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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