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发表在《社会学研究》上的考古学论文
(2010-08-04 11: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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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聚落社会学研究古代社会大同小康杂谈 |
分类: 围观学界 |
我系研究生李宏飞同学,所庆期间送给我一篇他刚刚发表的文章,令人眼前一亮:
《中国古典意义的“大同·小康社会”》,《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4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6535170100kxrp.html
如果不看内容,不知作者身份,这应该是一篇从古典文献的角度谈古代社会形态的文章。
但这居然是一篇考古学的文章(按“行规”还附了不少线图),居然刊发在《社会学研究》上。
这让人颇有感触,同时大觉欣慰。
包括本人在内的一些考古学的中生代,一直在鼓吹中国考古学的重心,正在由以文化史为主的研究,转向以古代社会为主的研究。这篇文章应该就是一个践行的尝试。
一般而言,古典文献中偏于靠谱的,是关于制度文化方面的记述,因为这类记述一般没有作伪的动因与必要,有些东西也是编不出来的,当然仍有去伪存真的问题。因此在研究古代社会时,这方面的文献是应当充分利用的。
至于涉及狭义史学的具体族群与王朝兴替一类内容,则纠缠着时人与后人的各种利益,曲笔冒荫者众,用时更应高度小心,不得不辨,不得不防。
另外想到的,是研究中方法可以借鉴,但理论却一定是要出之于本土的研究实践的。国内学者对诸如“酋邦Chiefdom”一类概念的使用持谨慎态度,而倾向于认为古典文献中的“邦”“国”“都”“鄙”等更接近中国古代的史实,其原因概出于此。
宏飞同学的大致观点是:
若干常规聚落以群相聚组成了史前的复合聚落,复合聚落内部随后出现了社会阶层的复杂化,最终形成了以陶寺中期城址为代表的各个社会阶层和谐共处于同一个大型聚落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随着中国早期广域王权国家的形成,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转变为了以二里头遗址和殷墟遗址为代表的,在聚落居住方式上具有明显社会阶层分化的“天下为家”的“小康社会”。
其具体结论,当然还可以讨论、争鸣。但将“大同”、“小康”的概念引进考古学研究,“运用考古资料复原中国古典意义的‘大同·小康社会’”的思路,确是值得鼓励和肯定的。
如张光直先生所言,考古学本来就该贡献于哲学社会科学一般法则的建立。对此,考古人应有足够的自信。
该期杂志后附有这篇论文的英文提要,其题目直译为:
Classical Datong Society and Xiaokang Society in Early China
看后哑然失笑。居然是音译,开始觉得挺别扭,想想又有什么比这更准确因而更合适的译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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