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与情结:夏鼐关于夏商文化问题的思想轨迹(3)
(2010-04-04 06: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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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考古学文化夏鼐族属夏文化国史邹衡夏商卷杂谈 |
分类: 宏观史界 |
三
1977年11月,夏鼐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指出关于“夏文化问题”的论证前提是两个“假定”[1]:
首先应假定:①我们探讨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发言的同志虽然没有说明这二点,看来大家想的是差不多的。
上面这段引文应当包含如下几层意思:一、“夏文化”讨论的前提是承认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为信史;二、“夏文化”能够在没有当时文字材料的情况下,从考古学中辨识出来。在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夏王朝存在说”与“夏文化可定说”这两个前提已不被认为是“假定”,而成为深入人心的共识。
这样的自信显然源于甲骨文和殷墟的发现:
由于近代在殷墟发现了商朝后期的甲骨卜辞,其中的有关记录已经基本上证实了《殷本纪》所列商王世系,可见《夏本纪》中的夏王世系,也决不会出自史迁的杜撰。总之,夏朝的存在是完全可以肯定的[2]。
既然商代历史和《史记·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已为安阳殷墟发掘和甲骨文所证实,人们就有理由相信《史记·夏本纪》中夏代世系也非虚构。事实上,这已成为王国维以来熟谙中国历史、文化的国学研究者的共同信念[3]。
这种对夏文化探索的信心与共识显然已偏离了殷墟晚商王朝得以确认的根本前提,即地下文字材料与古典文献的互证。这样的共识与其说是实证的结果,勿宁说是一种情结。或像上引文所言,是一种“共同信念”。
从1959年徐旭生等踏查二里头提出二里头可能为汤都西亳[4],到邹衡1977年提出二里头为夏都、郑州商城为汤都亳[5],再到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后被指认为西亳[6],再到世纪之交,鉴于相关测年数据渐晚,多数学者转而认同二里头仅为晚期夏文化[7]。近年,测年数据似乎又有利于二里头商都说[8]。这类话题对于立志修国史的国内学界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正因为这样的情结与研究取向,使得国内的学者们在数十年夏文化与夏商分界探索上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其参与人数和发表学说之多,历时日之长,讨论之热烈,都远超其他学术课题,为海内外学术界所瞩目。
夏鼐在这次发言中正式对“夏文化”的概念作了界定,即:
“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
可以说,这一界定决定了相关讨论的路向。其中包含了狭义史学中的政治实体、确切的时段(“夏王朝”)和具体的族属(“夏民族”)概念,而这些恰恰都不是考古学所擅长解决的问题,甚至是无法解决的问题。
此后,有学者明确表示“不同意说夏文化就是夏民族的文化”[9],认为“从考古学文化上看,中原龙山文化、夏文化与商文化三者是先后一脉相承发展下来的。它们之间有发展阶段上的差别,而不是不同的民族文化”[10]。但更多的学者是接受或有所修正。
邹衡的表述是:
夏文化,也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11]。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夏文化问题”条的定义是:
中国考古学以探索夏王朝时期在夏人活动地域内遗留的物质文化遗存为目标的学术课题[12]。
直到近年出版的《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对“夏文化”的定义仍是:
“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
需要说明的是,夏文化、商文化同后来的宗周文化、秦文化、楚文化一样,是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名称。它们同以典型遗址或最初发现的遗址地名命名的诸史前文化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文化、小屯文化的命名原则不同,属于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层面上提出的命名[13]。
谈及会上发表的四种意见,夏鼐认为,在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各期遗存中,“现有的材料还不足以说明哪一个是夏文化,条件还不太够”。既使到了一般认为夏文化问题有了实质性进展的今天,这句话仍不过时,后来的研究实践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但在当时,充满探索激情的学界已听不进这类提醒了,夏鼐自己也未能从具体的推断中超脱出来:
有同志说郑州是汤都,二里岗下层便是商朝最早的文化,可郑州还有早于二里岗的商文化遗存。有共同点,又有差别,这里很复杂。可以继续研究。
“郑州还有早于二里岗的商文化遗存”的认识,是以二里头文化晚期属于商文化的假说为前提的。如前所述,夏鼐自1950年代以来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实际上,这已经进入了未知的领域。
最后,夏鼐在会议的总结中作了乐观的预测:
虽然这次会上没有能够作出结论,但可以肯定,离做结论的日期是一天比一天近了。
纵观数十年的论战,二里头文化究竟属夏属商仍在争议中,主流观点摇来摆去,无法认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些论题,可以认为都是在无从验证的假说的层面上进行的,已超出了考古学所能解决问题的范围。
[1] 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2]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绪论(高炜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4] 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年第11期。
[5] 邹衡:《关于探索夏文化的途径》,《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6] 黄石林、赵芝荃:《偃师商城的发现及其意义》,《光明日报》 1984年4月4日。
[7]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8]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年1期。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薄官成、王金霞、钟建:《新砦-二里头-二里冈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9] 田昌五:《夏文化探索》,《文物》1981年第5期。
[10] 田昌五:《谈偃师商城的一些问题》,《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编辑部,1985年。
[11]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2] 殷玮璋:《夏文化问题》,《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
[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绪论(高炜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14] 夏鼐:《关于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考古》195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