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遗址仍应以小地名命名
(2010-01-06 22: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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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考古遗址汉魏洛阳城良渚小地名命名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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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文所述,进入1990年代,偃师商城的发掘者在简报或简讯中已不再使用“尸乡沟商城”的称呼,而以“偃师商城”取而代之。
这实在是不得以而为之的事,也不是最佳的选择。倘若在现偃师市境内又发现一座“商城”,则“偃师商城”的命名就面临着巨大的尴尬。
按理,遗址命名应以遗址所在地的小地名为准,以加重其排他性和唯一性。
在近年的洛阳盆地区域系统调查中,我们还在村庄名后加上了方位或序号如“保庄北”、刘李寨B”等,以示区别。依考古学界的通例,我们把汉魏洛阳城城垣下的早期城址,以城内两周遗存较丰富的区域之小地名加以命名,称之为“韩旗两周城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洛阳盆地2001~2003年考古调查简报》,《考古》2005年第5期。此文编排错误甚多,使用时请以《偃师二里头遗址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中收录的该简报为准)。
所以,我曾想偃师商城最理想的命名,应是塔庄商城——以位于城址上的村庄命名。
2008年3月参加在杭州召开的“良渚古城考古规划研讨会”,我在发言中曾提示道,良渚已成为一个考古学文化和良渚城址所在的大聚落群的概念,在良渚文化范围内不排除今后再发现城址的可能,良渚城址也极易与其所在的良渚遗址群相混淆,因此,城址命名仍应以小地名为宜。考虑到已发现的城址范围较大,行政区划上又不属于良渚镇,且基本上围绕莫角山人工台基修筑,似乎以“莫角山城址”为名更合适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