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涉嫌虚增利润遭顶格处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17-05-12 18: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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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
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虚增利润系性质最为恶劣的一种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的损害也较严重。一旦证监会对雅百特开具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索赔。目前,维权律师已经开始接受雅百特投资者的索赔资料。
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雅百特投资者是:自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雅百特股票(002323),并且在2017年4月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参加索赔股民需要向律师邮寄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一份;
3、买卖雅百特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附:雅百特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 1094 9725(可加微信)1365 1133 135(可加微信)
网站:股东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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