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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文化股民可办理索赔预登记(臧小丽律师团队)

(2017-03-02 09:53:55)
标签:

索赔登记

万家文化

股票索赔

维权律师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228日,万家文化(股票代码60057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告称证监会介入调查的原因是“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立案调查公告发布当日,万家文化的股价以跌停板报收。

万家文化,公司全称是“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1227日,上市公司万家文化公告其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总股份的29.135%转让给赵薇夫妇控制的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转让价格为30.599亿元人民币,双方的股份转让协议已于20171223日签署。但是,在2017214日,万家文化又发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对《股份转让协议》已经作出重大调整,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转让股份的比例由29.135%变更为5.0396%,转让价格由30.599亿元调整为5.2928亿元。此次证监会介入调查万家文化,与赵薇夫妇旗下的龙薇传媒入股万家文化变脸事件是否有关,还不得而知,需要等证监会最终调查结论出台才可揭晓。但是在龙薇传媒“控股”万家文化事件发生前后,万家文化的股价变化落差很大,不少投资者受损严重。

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一般而言,证券监管部门只有在掌握较为确实充分的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者进行立案稽查。其他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的先例也表明,在宣布涉嫌违规早立案调查之后,最终被监管部门认定的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大概率事件。因此,臧律师在证监会宣布对万家文化进行立案调查当天,便开始受理该股票的索赔预先登记,等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即可代理投资者启动正式索赔诉讼。

臧小丽律师认为,初步确认万化文化股票投资者的索赔条件是:在2017227日及之前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并且在201722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

投资者参与万家文化索赔预先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买卖万家文化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附:万家文化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0 1094 9725(可加微信)1369 153 1620(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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