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洗牌事件的最妥善处理方案(详述理由)
(2008-10-21 15:00:05)
标签:
体育足球中超洗牌申花足协处罚办法武汉 |
分类: 关注中足 |
中超洗牌事件的最妥善处理方案
今天下午,十五家中超俱乐部齐聚京城,共商对中超洗牌事件的处理方案。但是,只要我们大家仍然还记得,在武汉退出门事件闹地沸沸扬扬之际,求购豆腐机的电话,曾经被足协工作人员当成误拨,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足协的智商,很难对该事件给出妥善处理。
因为申花已经有选择地忘记了赛后第一时间的“合理利用规则”言论,因为申花坚称“没违规则凭何处罚”,为避免足协师出无名或再留笑柄,为确保洗牌行为得到必要处罚,体坛周报资深记者马德兴已积极给出建议:足协可以引用《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九十八条“未列明行为”规定。其实不然,只要我们知道,该处罚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已明确申明,制订该办法是为了“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官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赛区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的合法权益”;在第三章第七节第六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对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行为的处罚标准。所以,对申花俱乐部多名球员的大规模洗牌行为,即使不考虑申花俱乐部高层在赛后第一时间见诸媒体的“合理利用规则”言论,中足也应该做出以下最妥善处理方案。
一、在中超第22轮比赛过程中,申花俱乐部多名球员公然利用规则进行洗牌的行为,严重且明显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并且已经引起恶劣的社会反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三章第七节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如下:
(一)取消该轮申花与鲁能的比赛结果,判申花0-3负。
(二)对参与洗牌球员追加停赛一场,并处以××××元罚款。
(三)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申花俱乐部处以×万元罚款。
二、辽宁宏远俱乐部球员王亮、长春亚泰俱乐部球员唐京,虽然此前也有洗牌行为,但未引起恶劣的社会反响,故不再进行追加停赛,分别罚款××××元。
三、为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为避免其他俱乐部利益继续受到损害,在剩余的中超比赛中,与武汉光谷的比赛不再列为应停赛场次。
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三章第七节第六十九条
比赛的过程及结果严重或明显违背公平竞赛的原则,引起恶劣的社会反响,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下列处罚:
(一)取消比赛结果;
(二)其他处罚。
PS:考虑到足协经销豆腐机的特质,考虑到申花俱乐部为老牌劲旅的身份,如果足协不敢采取以上最妥善处理方案,可与申花俱乐部进行协商,以“追加涉案球员更多停赛场次”取代“取消申花与鲁能比赛结果”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