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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差比较法”选择院校实例(一)

(2015-06-12 21:11:09)
标签:

甘肃

大平行模式

志愿填报

分类: 高考志愿

        2015年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怎样选择或填报高考志愿,是一个新问题。目前由省招生办主编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导》一书已经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前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三本书---《甘肃高考志愿分析与点评》、《甘肃高考填报志愿数据指南》及《甘肃高考录取规则解读》,比较全面地向全省考生介绍了使用“线差比较法”选择或填报志愿的方法。“线差比较法”是一个新概念,本文就“线差比较法”选择院校的方法以实例形式向广大考生予以解读,希望对新一届考生填报志愿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一、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使用往年录取分数线资料选择学校的步骤

        首先建议考生主要参考省招生办主编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导》一书的同时,结合参考《甘肃高考志愿分析与点评》中的有关分析文章,清楚了解“线差比较法”的概念。在其基础上,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分数,按照《点评》一书中分科类、分批次录取院校平均线差排序表中初选出部分院校。

       由于每年考生都是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选择院校的。我们以理工类为例,假设某考生今年高考分数为590分,决定优先选择医学类院校,并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首选专业。通过相关分析我们知道,2015年是我省高考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的“小年”,其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可能会低于2014年(“大年”)的516分,设定为510分,则该生“考生线差”为590-510=80。假设该生已知自己的理科高考分数排名是2691名,则选择学校的步骤为:

      (一)   初选院校  首先根据“考生线差”达到一志愿满额院校(平行志愿第一年必须参考的内容)投档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考生线差”等于或大于院校“平均线差”的要求,从《甘肃高考志愿分析与点评》一书第五章“2014年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平均线差排序表”中初选出6所以上平行志愿院校(暂定为12所)。如下表:

按2014年院校录取“平均线差”初选的理工类本科一批12所医学类院校一览表  

院校名称

控制线

录取人数

一志愿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线差

最低线差

平均线差

重庆医科大学

516

35

35

614

574

588

98

58

72

吉林大学

516

117

117

620

575

589

104

59

73

中南大学

516

158

123

634

516

586

118

0

70

兰州大学

516

643

621

634

570

584

118

54

68

中国医科大学

516

7

7

588

573

581

72

57

65

南方医科大学

516

106

106

628

530

575

112

14

59

苏州大学

516

21

21

600

564

574

84

48

58

中国药科大学

516

55

55

599

545

573

83

29

57

大连医科大学

516

50

41

607

517

571

91

1

55

天津医科大学

516

48

38

624

516

570

108

0

54

宁夏医科大学

516

5

5

571

558

565

55

42

49

天津中医药大学

516

10

10

575

556

564

59

40

48

 

    (二) 二次筛选  有了初选院校,考生如果没有就读院校的地域要求,即可按照上述院校“平均线差”的先后顺序作出进一步筛选。如果考生提出西北地区不作为选择对象,就要暂不考虑兰州大学、宁夏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均没有临床医学专业,也不再选择范围。这样二次筛选后剩余的八所院校为:

                        二次筛选后的理工类本科一批8所医学类院校一览表

院校名称

控制线

录取人数

一志愿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线差

最低线差

平均线差

重庆医科大学

516

35

35

614

574

588

98

58

72

吉林大学

516

117

117

620

575

589

104

59

73

中南大学

516

158

123

634

516

586

118

0

70

中国医科大学

516

7

7

588

573

581

72

57

65

南方医科大学

516

106

106

628

530

575

112

14

59

苏州大学

516

21

21

600

564

574

84

48

58

大连医科大学

516

50

41

607

517

571

91

1

55

天津医科大学

516

48

38

624

516

570

108

0

54

        (三)院校及专业录取人数状况分析  这8所院校的录取人数与临床医学专业情况为(以2014年为例,其中“招生计划”栏数字为该校当年本科一批理工类计划录取人数):

                       2014年部分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录取人数表

http://s1/bmiddle/001ANtpLzy6T0RLv95u50&690

      (四)填报院校的确定  以上是我们参考“2014年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平均线差排序表”中给出“平均线差”,经过初选和二次筛选后确定的符合考生要求的8所院校。下一步还要使用《甘肃高考填报志愿数据指南》中上述院校“2009-2014年理工类本科一批一志愿满额院校录取分数线差表”中的数据,根据“相关因素”逐一作出分析。

     我们先看第一所院校——重庆医科大学。其招生计划35人,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4个专业计划招生15人。

                               2009-2014年理工类本科一批一志愿满额院校录取分数线差表

国标代码

院校名称及参数

年份

分数线

录取数

一志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线差

最低线差

平均线差

最高与最低线差

10631

重庆医科大学☆                                                   

2014

516

35

35

614

574

588

98

58

72

40

2013

489

40

40

580

531

555

91

42

66

49

2012

517

51

51

602

543

570

85

26

53

59

2011

501

32

31

585

542

556

84

41

55

43

2010

531

32

31

585

542

556

54

11

25

43

2009

521

 

 

 

 

 

 

 

 

 

   历年录取加权平均参数

 

 

 

 

593

546

565

82

36

54

47

        由上表可知,该校“历年录取加权平均参数”中“最高线差”、“最低线差”及“平均线差”分别为82、36、54(注意:该校属于“平均线差”逐年上升的院校,其2014年“平均线差”为72,明显高于历年加权平均线差)。根据“线差比较法”测算方法,一是对“平均线差”逐年上升的院校,需要将离考生报考最近一年的“平均线差”作为能否投档录取的参考条件(我们初选院校时已经使用了该线差值)。二是对专业有要求的考生,其“考生线差”要求高于院校“最高线差”与“平均线差”2/3分值点以上。

         本案院校历年“最高线差”与“平均线差”区间值为:82-54=28(取整数),则其2/3分值点约为18,即54+18=72;离考生报考最近一年的“最高线差”与“平均线差”区间值为:98-72=26,同样其2/3分值点约为18,即72+18=90。通过2014年与历年“平均线差”分析,我们将该校“平均线差”定为70,“最高线差”定为95。该生按历年“平均线差”数测算,达到了按要求专业录取的基本条件,但是按离考生报考最近一年的“平均线差”数测算,低于按专业录取要求的基本条件。就是说,按考生专业录取具有一定风险。进一步分析,其“最高与最低线差”的1/2算术绝对值为20,亦即其“平均线差”的算术绝对值为98-20=78或58+20=78,而“(加权)平均线差”72,略低于“平均线差”的算术绝对值,说明总体生源分数略低于平均分。

         可以看出,在35名招生计划中,考生按15名临床医学专业计划录取具有可能性。当然,一般来说“考生志愿表”中都设有6个专业,每一位考生不可能只填报一个临床医学专业,而是应该将与医学有关的专业填满专业志愿表,作为提高录取概率的方法之一。

        考生依次对上述8所院校进行“相关因素”分析后,还要从中取消两所多余的院校。考虑到综合性大学——吉林大学录取临床医学专业人数少或医学类专业不是该校的最强专业,南方医科大学近年录取“最高线差”在100分以上,高出“考生线差”分值较大(这对于专业有要求的考生非常重要),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可能性小。这样剩余的6所院校就是考生填报的院校。如果在上述选择院校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到更加具有保底把握的院校,考生还可以在排序表中,按照“平均线差”低于已经选定6所院校中的最小值继续向下查找,结果可能会考虑哈尔滨医科大学,其院校录取“平均线差”为47。

       (五)院校自然顺序的排列  6所院校选好后,考生还需要参考各院校“分数线差”,以及考生对院校、地域条件的要求,对这6所院校做出A、B、C、D、E、F的自然顺序排列。这样,考生选择或填报的院校基本形成:

                  拟在“考生志愿表”中填报的6所选定院校预计及相关参数表

院校名称

控制线

录取人数

平行志愿录取数

历年平均线差

最近一年平均线差

考生线差大于最近一年平均线差值

临床医学专业录取人数

重庆医科大学

510

35

35

54

72

8

5

中国医科大学

510

7

7

44

65

15

7

大连医科大学

510

50

50

53

55

25

30

天津医科大学

510

48

48

63

54

26

9

苏州大学

510

134

21

48

58

22

10

中南大学

510

158

158

67

70

10

8

 

          6所选定院校2015年总招生计划及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计划预计示意图

http://s9/bmiddle/001ANtpLzy6T0S0TUSc08&690
         由于我省近年来所有医学类院校录取 “平均线差”均有逐年上升非常明显的趋势,竞争激烈,所以其“2014年平均线差” 基本都大于“历年加权平均线差”。

          如果按照有考生家长使用 的“黄金线差”方法选择院校,其给出的上述6所院校“2015年一志愿黄金线差”值均高于历年“平均线差”。“黄金线差”值一般在“最高线差”与“平均线差”区间范围内,使用了比“平均线差”更高的安全系数。

         大平行模式下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安排专业时的一个重要规则就是: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低分考生作出退档处理。概括讲,“分数优先”是对所有考生而言,“遵循志愿”是对个体考生而言。如前所述,假设本案考生理科高考分数排名是2691名,那么在其本科一批所报6所院校中,他只能等到其前面的2690名考生按志愿院校投档检索确定后,剩余的院校或档案未被投满的院校才能轮到这个分数段的考生选择。如果6所院校中已有2所院校前面考生已经投档满额,那么该生只能按院校的自然顺序被投到C校,亦即第3所院校——大连医科大学。

                                  二、正式填报志愿之前需要清楚了解院校录取规则 

        这也是考生正式填报志愿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对考生而言,高校招生录取规则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由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规则,二是由省内外在甘肃具有招生计划院校的录取规则。考生使用“线差比较法”选择好6所志愿院校,正式填报前既要明确我省出台的招生录取规则,又要清楚院校招生录取规则,才能做到知己知彼,合理填报志愿,顺利录取到心仪院校就读。

       上述规则中与普通类本科录取有关的内容主要为:录取政策的调整、投档比例的制定、院校志愿投档录取办法、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高考照顾加分及使用限制条件、同分考生优先录取原则、部分专业对考生单科成绩要求、低分考生录取及退档原则等考生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按考生所报的平行志愿院校录取过程中,都会对录取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提前了解清楚,目的是衡量考生在院校录取过程中能够确保万无一失。录取规则清楚了,考生就可以按照上面选定的院校填报志愿。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其招生录取工作的依据,录取规则又是招生章程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对考生志愿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除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外,主要包括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受其调档比例的影响、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受自然顺序的影响、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受志愿顺序的影响、考生录取受照顾加分使用范围的影响、考生专业录取受单科成绩的影响、考生专业录取受身体条件的影响、同分考生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的影响、低分考生录取与退档受其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的影响等。每年高考,总有一部分考生因为填报志愿不当而与心仪的高校失之交臂。细究原因,有考生是由于对录取规则不了解才致如此,所以考生有必要对教育部、省招生办和各院校的录取规则有全面了解。

       第一,提档比例缩小。平行志愿模式下,院校提档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120%内大大缩小。省招生办与各高校制定的提档比例一般在105以内,上述选定的6所院校是不是都在投档范围内。考虑到平行志愿模式下院校录取分数“扁平化”程度提高的幅度,我们将其选定6所院校的录取最低分的收窄幅度提高10分后,这6所院校中的“最低录取线差”的最大值为68,说明“考生线差”在选定的6所院校都能投档的合理范围内。

        第二,照顾加分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选定的6所院校是在该生“考生线差”80的线差值中没有考虑照顾加分因素的条件下作出的分析。如果这个线差值中包含有照顾加分分数,也会对投档录取产生影响。因为有的高校录取规则中明确规定,专业安排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为准,照顾加分不计入总分。如天津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中规定:“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5+3)、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绩录取。”

         第三,单科成绩要求。有的院校录取规则中明确提出,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分科类单科成绩高低安排专业。如理工类医学专业可能要求外语、数学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以上。

        第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的充分体现。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录取原则,“分数优先”是对所以分科类考生而言,“遵循志愿、一次投档”是对单一考生而言。由于省招生办投档是按考生的高考成绩分科类按序排名,从总分最高的考生开始检索投档。假设590分的考生理工类排名为2691名,就只能等到前2690名检索并投档院校完成后,才能轮到该位考生检索或投档录取,——这就是“分数优先”的投档录取概念。这样,位次排在该生前的考生中报有以上6所院校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后,剩余的院校才能轮到该生投档。如果此时只剩E、F两所院校,省招生办就会按该生填报志愿院校的自然顺序将档案投到E校,即天津医科大学。也就是说,尽管所有考生都填报了6所平行志愿院校,但真正投档时每一位考生档案只能投到其中的一所院校,——这就是“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概念。对于进档考生,多数院校安排专业的办法也是“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五,平行志愿模式下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成为决定考生能不能录取的重要因素。当考生档案投到院校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也是决定考生能不能录取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仍以前6所院校为例,可能分别会出现三种情况:①轮到第2691名考生检索他的6所平行志愿时,第一所院校——重庆医科大学35名招生计划,缺2名,并且剩余的专业只有“预防医学”1个专业,而该生6个专业志愿中并没有填报这个专业,但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这样,该生在专业上再没有选择的余地,院校只能按“预防医学”专业录取。第二所院校略同(应该说这个投档录取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如果考生填报的是兰州大学等综合性大学的医学类专业,又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也有可能被调剂录取到地质学等冷门专业)。②如果第一、二所院校均已录取满额,按自然顺序检索到第三所院校——大连医科大学,计划招生50名,考生所报6个专业中“临床医学”录取已经满额,剩余5个专业均没有录满,该生可能会按照他所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录取。③如果考生所报6所院校中,前4所院校均已录满,该生只能按志愿院校的自然顺序的第5所院校——苏州大学投档录取。由于苏州大学历年录取“最高线差”的加权平均最大值为81,该生“考生线差”占有该校平行一志愿投档和按院校第一专业录取的绝对优势,可能会按第一志愿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录取。

       这样,考生就会面临一个比较难的选择:即是首选自己满意的平行一志愿——重庆医科大学的服从调剂专业,还是降低院校层次,选择苏州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是考生必须做出最后的选择。所以我们讲,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选择院校与专业的基本方法应该是:在平行志愿中,如果选学校,就要做好降低专业要求的准备,如果选择专业,则要做好学校要降一档次的准备。考生要自己掌握其中的平衡问题,因为好的大学里面也有弱的专业,一般的大学里面有强的专业。一般省内外高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中都明确规定: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三、 关于正确处理填报志愿与查询录取结果的关系

       最后强调一下关于填报志愿与查询录取结果的关系。每年高考志愿填报之后,录取前夕都会有一些考生或家长找关系请教育或招生系统朋友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急于尽早了解投档录取情况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问题出在请朋友帮忙的时间节点太迟,考生是以填报志愿为主,还是以查询录取结果为主,一些考生或家长没有摆对二者的关系。

       当然不能否认每年考生填报志愿过程中,确有相当多的家长参阅了大量招生资料,指导孩子选择或填报的志愿院校科学合理,并按所报志愿录取到了心仪高校就读。但也有部分考生或家长对如何填报志愿胸中无数,志愿填是填了,按志愿录取的可能性大小自己说不清楚。为此建议考生填报志愿前,除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填报志愿辅导外,适当咨询一些业内人士,如中学或高校教师、教育或招生系统工作人员都是可以的,但是目的必须明确,重点要放在科学合理填报志愿上,而不是录取结果查询上。因为考生一旦志愿填报失误,任何人即使能帮你查到是否录取的结果,也不可能为你“帮忙投档录取”,这一点考生务必清楚。

       一般情况下每年考生志愿应该都是在有经验的中学教师集体辅导下填报后,通过考生与家长共同讨论确定的,这是从考生立足能“走”的角度选定的填报方案。笔者建议:有些考生既然要在志愿选定或网上提交之后才请朋友帮忙查询录取结果,为什么不在志愿正式提交之前去请上述人员从投档录取角度提出一些参考意见,看能不能再适当作出一些提高录取几率的调整呢?

        至于录取结果,现代网络信息如此快捷便利,每一位考生只要手头有部网络电脑,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登陆省考试院网站(http://www.gszs.cn)查询。一般每一批次录取流程从投档--阅档--退档--预录取--录取,需要一定时间,考生可在各批次院校电子档案下载后第二天通过考试院官网或省内媒体查询到各院校投档分数线,从中了解自己的成绩是否处于院校投档分数范围内。一志愿线上考生一旦确认投档,即可在投档第三天开始通过登陆考试院官网陆续查到自己的录取结果。可见考生能否投档录取主要还是靠自己上网查询,请人帮忙应该将重点放在帮助填报志愿上,而不是查询结果上。

        总之,随着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大平行模式填报志愿及录取方案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办法更加完善,以往上大学托人找关系 “调剂录取”或“点名录取”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科学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征集志愿,是被高校录取的唯一可靠途径。在此预祝新一届考生志愿合理,录取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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