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考生在博客留言中咨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毕业后就业及能否报考研究生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2012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第四条规定: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具体三条意见:
(一)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二)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三)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有关省(区、市)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相关办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二、2014年4月,省招办《关于做好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22号)文件中,对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生毕业后就业及能否报考研究生,也没有具体规定。
三、综上所述,目前国家及省内有关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只是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回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创业。同时,这也是对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本科生的基本要求。至于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本科毕业后,能否报考研究生,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这部分考生所占比例较小,在国家和省内没有出台新政策的情况下,是可以报考研究生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