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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定

(2011-06-12 16:08:34)
标签:

甘肃

民族院校

招生录取

降分规定

教育

分类: 招生资料

    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70%左右投档,其他考生按30%左右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按7 :3投档,即: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占20%,其他地区汉族考生占10%),由学校审查录取;

    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省外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省内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照8 :2投档,即: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80%投档,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20%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随同录取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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