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罗朝猛
(刊于2017年10月25日《现代教育报》)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教育督导近两百年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教育督导先进的国家始终坚持把“督学”放在首位,督学通过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与把握校长对教学如何领导、教师如何“教”与学生怎样“学”,以期开展针对性的教学督导与帮助学校提升教学质量。
德国:听课是督导人员的“必修课”
在德国,进驻学校的评估组一般由4-5人组成,成员包括1名领队( 通常是外地校长) 、 2 名专家、
1位经济界代表,有时还包括1位家长代表。
准备阶段结束后,就进入了正式的实施阶段。评估组一般在受评学校工作3天。
第一天,了解学校大致情况,形成整体印象。接着分两组去听课,尽量涉及多个年级。听完课后,两个小组的成员分别要与校长和副校长面谈,开诚布公地进行意见交流。评估小组要着重了解校长及其在学校发挥的作用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天,两个评估小组都要继续听课,注意观察课堂上学生的反应和表现。听完课后,两个小组的成员都要与学校的教辅人员、秘书接触,了解情况,甚至与午餐管理协会见面,与教师团队见面,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个学校的教学情况。第三天上午,两个小组要继续听课,再次与校长、副校长谈话,并且要去图书馆查阅藏书情况,以及检查学校的计算机联网情况是否达标等。
评估阶段结束后,开始进入总结阶段。综合三天的一线实地调查和之前获得的资料,评估小组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做一个总体详细的评估,对评估成绩前10%的学校,由州教育评估机构向全社会公布。对其他等次的学校,则由州教育评估机构书面通知校长,并抄送给地方教育局,不在媒体上公布。督导机构反馈给学校的不只是等次,更重要的是具体的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发展建议。学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看重,校长会组织全校教师认真研读,制定和完善学校未来发展的具体方案。
法国:督导人员与教师“打成一片”
法国教育督导机构分为中央、大学区和省三级。法国国家教育总督学的督导范围侧重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领域。主要内容是:对学校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质量情况;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工作情况。
中央一级的督学分为国民教育总督学、国民教育行政总督学和图书馆督学三类,其中国民教育总督学的基本职能主要有: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参与教师的招聘与培训。
肩负以上两项重要职责,法国国民教育总督学工作深入教育前线,工作细致,督导人员经常深入到学校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抽查学生的作业,查看教学档案,检查教育目的与教育计划的落实情况,总结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缺点,对每个学科的教育发展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和教师一道研究教学方法及教学大纲。
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是法国教育督导部门的一个主要职能。对教师考核名为个别考核,即指对教师个人考核,由一名督导人员用一天的时间,通过谈话、调
查、听课等方式,了解该教师的教学水平、工作方法、教学效果等,对该老师进行评价。这种有特色的督导方式,与教师的晋升和调动挂钩。
英国:教育标准局“偷袭”学校
为确保督导质量,自2012年9月开始,英国教育标准局开始推出“不事先通知的督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执行。即在对学校进行督导前,由1992年的提前一年告知学校开始准备,发展为此后6-8周的学校提前准备期,到2005年的提前两天通知学校,至2012年的并不事先通知,而是突击进行督导。
正如英国女王总督学麦克 •
威尔肖所言,此举是为了确保:“看到学校真实的情形”,为使用者和受益者提供真实的教育和学校信息,帮助家长做出准确的学校选择。
近年来,英国教育标准局为了提高督导效能,开始提升学校自我评价在教育督导中的作用。英国教育标准局认为,一个对自我发展有充分认识并能不断监督和改进学校发展行动和目标的学校是值得信任的,外部督导应该更多地帮助学校实现其发展目标,而不是对其教育水平做出重复鉴定,这才是发展性督导的根本要旨。
2012
年的督导大纲强调:“学校提供书面性的自评报告给督导,学校自我评价为外部督导提供可靠依据,外部督导结合学校自我评价作为学校实现改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机制。”
英国以“改进与发展”为核心宗旨的新取向,使对学校的督导评价从一种短期的外在压力转换为一种持续的内在动力,从一种强制干预转变为学校的自我诊断、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源。新取向的学校督导评价,在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督导共同作用的基础上,共同商讨、诊断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学校发展目标、需求、途径和方法,激励学校的持续发展。
2014 年9月,新修订的英国《学校督导框架》把督导目标概括为 :
“为每个被督导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成效提供独立的外部评价,以及应该如何改进的诊断方案。而这些将建立在评价人员认可的符合国家框架评价原则的证据之上。”
英国《学校督导框架》指出,学校督导的关键特点包括:高度聚焦学校提高学生成绩最有影响的举措,做出谨慎的判断;会见校长、学校职工和管理者,职工、家长及学生的意见成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报告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别要涉及学生成绩、教学质量、学生行为表现和人身安全、校长领导力和管理水平。
自2014年9月起,英国教育督导出现两个明显变化 : 一是把对好学校的督察时间由5 年 1 次缩短为3 年1
次;二是把学校评价等级中“满意”指标改为“需要全面改进”,以增强校长改善实践的责任。这些变化反映了英国督导制度弹性较强,对大中小学产生了明显影响。
英国教育标准局采用新的区域结构方法和评价指标,对那些不够好的学校进行由女王监管的教育督导,取得了显著成效,“更大的责任和更聚焦的督导正在帮助许多基础薄弱学校取得进展。这种直达女王和国会的督察向学校和地方教育局传达了一个普遍理念,督促学校不断改进的督导已扮演了快速干预的“催化剂角色”。
美国:服务性督导让督导更“接地气”
在美国,教育督导工作是一种由专家提供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一个以辅导为主要功能的专业。美国专职督导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所管辖的学校进行查访,随机抽取班级进行随堂听课,并针对教师所讲的这堂课的内容安排等方面进行点评,与教师就其在教学上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给予帮助及建议,组织全校教师召开教学管理会议以及各种学术研讨会等。由上可见,服务性督导是一项大量且经常性的督查工作。
美国服务性督导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督导。课堂教学督导强调以改进教学为目的,利用有效的评价原理,为教师提供辅助教学的服务。督导领域深入微观,以课堂教学督导为主,督导人员工作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里。在督导过程中,教学督导人员不是以官员的身份出现,而是以一种服务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督导对象,他们常常扮演教师的朋友和同事的角色,力争与教师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督导过程是与教师民主合作的过程。督导人员与教师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为教师提供全面的教学服务,更好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
美国课堂教学督导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召开督导前会议。督导人员要与教师建立相互信任,并和教师一起将督导时间、日程事先安排好。随后,教师会提供给督导者一些背景资料,包括学生的背景和与学生交流中遇到的困难,在教学中会出现的具体问题,
还有单元课程计划、教学方法和评价学生表现的技术等,来帮助督导人员了解情况。会议最后还要确定本次督导活动的具体目标。
其次,是课堂观察阶段。课堂观察是以分析教学情况为目的对教师进行系统的现场观察。这是课堂督导的关键阶段,需要督导人员从各种角度运用各种技巧对教学进行有重点的记录。一般来说,一次课堂观察只侧重于一至两个方面。如有的督导人员注重教师的教学方法与艺术,而有的则注重学生的学习行为,还有的注重教师和学生的互动过程。课堂观察可使督导人员了解被督导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督导人员确定该教师今后在职培训的重点,同时也利于发现优秀的教学实践并加以推广。
最后,召开督导后会议。这是最复杂和最重要的部分。督导人员向教师提供课堂观察所记录的客观材料,然后与教师一起对材料进行分析,具体围绕课程目标、教学方法等方面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改进的方向。由于督导人员是针对教师个体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多数教师都乐意接受督导建议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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