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督导 教学优秀学校“得优”
(2016-11-11 09: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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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督导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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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朝猛
2016年6月29日,英国教育督导办公室(OFSTED)公布了2015—2016学年英国公立学校督导概况。结果显示,此年度所接受督导的公立学校整体表现优于上学年度。具体而言,在接受督导的1906所公立学校中,73%的学校达到“优秀”(9%)或“良好”(64%)等级,略高于2014-2015学年的71%。其中,小学的该比例达77%(2014—2015学年为73%),中学为57%(2014—2015学年为51%)。此结果表明,自2014年9月实施新的教育督导框架之后,英国公立学校办学绩效因新的督导框架而整体提升。
2014年9月起实施的教育督导框架,被誉为英国教育督导机制改革的“路线图”。该框架全面总结了英国教育督导的主要特征,并制订了一系列监管英格兰地区公立学校和其他类型学校的基本原则和督导程序。
概括起来,此框架在以下四个方面凸显了新的亮点:第一,提供独立的外部评价,以及应该如何改进的诊断方案。而这些都建立在评价人员认可的符合国家框架评价原则的证据之上。第二,提出了督导的三个基础功能:为家长协助子女选择好学校提供独立评价意见;为国务教育大臣和国会提供学校教育质量信息;提供达到最基本标准的教育保障,增强政府使用公共教育资金的信心,促进学校及整个教育制度的提升。第三,提出了督导的重点,“加强对那些薄弱、学生发展潜能未很好发挥的学校的教育督导,并对自身的学校督导工作进行反思和改进”。第四,在不断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强化了对各类教育机构包括中小学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监控,彰显了“宽松的方面更宽松,严格的地方更严格”的督导策略。
伴随着新的教育督导框架的实施,英国教育督导标准局还配套出台了如下六项举措。第一,提高评估等级,将之前的“满意”等级提高到“良好”等级,并敦促各学校达到这一预期目标。
根据新的督导框架,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被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为“优秀”(outstanding),第二等级为“良好”(good),第三等级为“需要改进”(requiresimprovement),第四等级为“不合格”(inadequate)。第二,提高教学在教育评估中的地位,使之成为核心要素。如果教学被评为“优秀”,那么整所学校也应该被评为“优秀”。第三,优先对已经被要求整改的机构进行再次评估。第四,提高督导的突然性,尽量避免提前通知学校具体的督导时间。第五,当学校被评为“需要改进”或更低等级时,教育部应该介入,敦促管理人员、主教管区、学校和地方政府加快行动,完成整改。“更大的责任和更聚焦的督导正在帮助许多基础薄弱学校取得进展。这种直达女王和国会的督察向学校和地方教育局传达了一个普遍理念,督促学校不断改进的督导已扮演了快速干预的催化剂角色”。看似把原来“满意”的评价等级改名为“需要改善”,实质上强化了问题导向和实践提升要求,杜绝成绩平庸学校的存在,提高了对所有学校的督导质量要求。第六,特别关注学校的学生津贴的使用情况及其对弱势学生群体的影响。
此外,自新的教育督导框架实施以来,英国教育督导还出现以下几大变化:一是把对好学校的督察时间由5年1次缩短为3年1次,其他学校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督导。二是关注学生的长远、全面发展,要求教育教学具有持续的影响力。我们发现,旧督导标准对“杰出”的定义只强调学校要确保学生为下一阶段学习做好充分准备,而新督导标准要求更全面,强调学校要为学生下一阶段学习、进修或就业做好非常充分的准备。三是关注校长、学校管理层及教育监管者的领导力问题。旧督导指标中没有关于校长及管理层要求的表述,新标准体现出既不苛求,也不放松监管的特点,提出了对不合格学校校长及管理层的评价、处理意见。四是提高了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要求。关注学生发展水平,考试成绩成为督导的重要依据。英国公立学校必须开设英语、数学、科学等统一课程,分阶段参加统一测试。
为监控与督促学校办学质量提升,2016年英国政府启动了一项行动计划,此项计划要求学校向学生家长提供易于理解的关键信息。英国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让学生家长能够“全图景式”清晰地了解小孩就读学校在一系列关键办学措施方面的表现,以促进学校更负责任地办学。
英国教育部要求各中小学通过统一的方式,将学校基本信息发布在学校网站首页。这意味着家长将能够获得一个清晰的有关孩子就读学校办学绩效的信息;这也便于让家长对其孩子今后将就读的更高一级学校的办学成绩进行比较分析;这还将有助于家长明智地为孩子选择未来要上哪所学院。
英国教育部次长戴维·罗斯说,这是一个明智之举,让家长清晰地了解自己孩子所在的学校在干什么,也可“窥视”到孩子就读的临近学校在如何经营学校。发布在网上的每所学校的信息,为家长替孩子选择最好的学校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学校为家长提供学校信息,也是重新赋予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使得学生家长能分辨哪些是优质学校,或质问学校,为什么他们孩子就读的学校办学绩效低下。
据报道,发布学校关键信息的网上系统每年将自动更新,确保能反映学校最新办学绩效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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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三至九年级抽样“国考”
目前,德国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国家教育标准,并要求16个州强制执行。2006年,各州文化教育部联席会议通过决议,确定了德国考试系统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际化的大规模考试。长久参加抽样测试的国际评价,在小学阶段参加PIRLS和TIMSS的评价;在初中阶段参加PISA的评价,以建立德国在国际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中的位置。第二层次是基于国家教育标准的国家考试和国家教育尺度的标定。在小学3年级和初中9年级通过全国性抽样,定期开展国家考试,以便掌握全德基础教育整体状况,对各州之间教育情况进行比较,以促进全德基础教育对国家教育标准的贯彻实施。第三个层次是各州开展的全州范围内的测验系统,是对本州3年级、8年级的学生进行总体测验,以为各州教育部门掌握本州教育状况,进行教育决策以及开展各种学校教育质量改进计划提供初评数据。
西班牙参加国际评价真不少
西班牙十分重视学校评估与学生教育质量的监测工作。学校教育评估与学生质量监测主要在三个层面上开展:
国际/欧洲层面:组织参加国际和欧洲学生教育质量评估项目(PISA项目),目前已经参加了小学四年级阅读与数学能力测评和15岁学习成绩测评。经合组织(OECD)中学教师教学效果评估、欧盟语言能力评估,即中学毕业后两门外语能力(英语和法语)测评。世界教育评价协会(IEA)组织的小学四年级阅读和算术成绩测评,中学二年级德育、智育测评和初中数学、阅读测评。
国家层面:对全国各学科进行评估。采取与欧洲和国际测评项目相关的内容,随机抽取一些学校进行学生质量测评,目的是制定国家级的发展战略。
大区层面:在大区内实行的评估项目包括,一是针对教师、学生质量的评估(对中学阶段西班牙语能力进行测评;对提高毕业率、降低辍学率的评估;以推广职业教育为目的的职业教育评估)。二是针对学校的评估。各大区从2001年就开始开展了学校评估项目,主要包括外部评估和内部(自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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