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学校法的喜与忧
(2015-03-12 10:52:30)
|
|
|
|
|
|
|
“两会”期间,周洪宇、沈健、安纯人等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加快制定学校法,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我刊微信公众平台“第一缕阳光”(公众号:alivesunshine)多名微友就此展开了讨论。
@晓月 制定学校法可以最大程度地解放校长,解除套在他们身上的镣铐,坚决支持!
@三火 保护老师,保护学生,减少应试,增加乐趣。
@林格 法无定法,无法为法——立法,从来就不是教育发展之主要任务,不必喧哗,顺带着不断完善即可。
@狮眠柳下 有比没有好。但不好弄。权力源头的设置在现在解决不了。弄不好,学校法的话语就是:尔等必须(应该)如何。当然,弄好了,就是执行过程发生耗损,也有好处。但很难。
@QJK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无主体法可依,依法治校不就难以落实了吗?
@虎嗅荷香 现在的校长,责任无限,权力很小,只是责任主体,不是权利主体。这个主体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阳光味道 学校法呼吁了多年,总是排不上。依法治国,需改变目前立法体制,扩充立法资源。目前呼吁立法的目的是解决有法可依问题。对于教育改革来讲,立法不一定会促进改革,反而可能让目前有根本缺陷的体制固定下来,给改革设置障碍。目前应鼓励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有实效的地方制定地方行政法规或规章,作为国家层面立法的探索。
@狮眠柳下 担心学校法运用法制话语而不是法治话语,即:尔等必须如何,尔等不得如何。一些行政部门说的依法治国,其实就是我运用法律(法制)管住你们,不听话的就修理你们(他管的系统、行业、单位)。依法治(什么),关键是权利边界,根据权利边界划分权力边界。
来源:2015年3月12日《中国教育报》
|
|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