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朝猛
近10年来,加拿大在国际学生评价项目测试(PISA)中,其学生的科学、阅读和数学成绩表现出色,可谓是一匹“黑马”。以2009年为例,加拿大学生阅读成绩平均分524,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成员国平均分493;数学成绩平均分527,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成员国平均分496;科学成绩平均分520,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平均分501。加拿大学生优异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教育督导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以省级督导为主,“枫叶”特色逐渐形成
加拿大是典型的省教育集权的国家之一,因为没有中央级的教育行政机构,所以各省的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称省教育部。各省教育部分别制定本省的教育法案,对包括教育督导在内的各方面事务进行规范管理。各省教育部虽然没有成立独立的督导机构,但由教育部任命的省、各学区督导员,共同承担对其所管辖的学校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经过逾百年的实践与探索,在加拿大已形成了以“问责”、“负责”为主,“检测”和“评估”为辅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
公立中小学是加拿大教育督导的主要对象,各省都把提高学生成绩作为督导的重要目标。为此,各省都“自制”有适合本省学生的测试评价项目。管理并实施评价项目是加拿大各省和地区当前实施教育督导的主要方式,各种评估和监测手段和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督导的效度与权威性。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发布各项可靠的学校教育质量数据报告,有助于社会加强对教育的监督,有益于促进学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归纳起来,加拿大督导具有如下六个方面的特色:其一,检查目标明确,且具有层次性。每年督导检查前,各教育部均制定有《学区督导检查指南》文件,文件内容包含督导检查的关键领域和设计的若干具体检查的内容,评估水平及其含义;其二,督导检查内容全面、涵盖了学区和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三,具体督导检查过程体现公正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其四,检查方法多样化,包括检查档案材料、参观、视察、召开会议、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其五,重视督导检查结果的使用,督导的目的既在于检查工作,指出被检查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更在于帮助和督促其改进工作;其六,督导工作透明度很高,无论是督导指标的制定,督导检查组成员的选择,督导程序的制定,还是检查结果的发布,均体现了督导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近年来,加拿大各省和地区已着手制定全方位的督导内容,努力突破对核心学科学业表现的瓶颈。督导的方式,从评估和监测的手段到数据报告的发布技术,均日益走向多元化。加拿大教育督导还充分利用国际上的一些评价项目,诸如国际学生评价项目测试、国际数学和科学测评趋势(TIMSS)等,再辅之以各种配套民意调研和测试及适合本地具体实际的各种形式的问卷调研。同时,加强教育督导数据库和专门的网站开发与建设,独立开展教育督导相关科学调研。
以专业规范为基石,极力打造高素质的督导队伍
加拿大各省设立有省级教育督导员,地方学区设立有相应的地方督导员,他们实际上扮演着行政长官的角色,要为所督导的地区教育负责。加拿大督导人员的资质条件非常高,一方面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实际水平,另一方面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
加拿大各省教育部任命省级教育督导员,由他们组成教育督导团(组),主要职责是检查教育部制定的法规及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情况;监督地方教育委员会及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向省教育部反映地方的教育需求和教育意见。地方各学区教育委员会任命有教育督导员作为教育主管,监督本学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省级和各学区督导员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等都由各省《学校法》或《教育法案》等做出明文规定。
2011年11月,安大略省教育部修订了该省有关教育督导员资格取得、证书颁发、职务任命等要求及程序的政策性文件。该文件规定,由本省各学区董事会雇佣教育督导员,以贯彻和落实董事会赋予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文件规定,该省教育督导员分为“学术督导员”与“事务督导员”两大类。“学术督导员”主要负责对学校进行监督与督导,要求督导员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事务督导员”不需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负责督导董事会所赋予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各学区董事会负责遴选、录用教育督导员,要求督导员的任命必须要符合该省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并得到教育部长的认可。按照省相关法律规定,各学区董事会制定教育督导员职责,决定教育督导员人数,为教育督导员授予相应的职务头衔,划分督导检查的区域。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加拿大各省及各学区的督导职能在逐步转型,从以往的重检查、重督导转变为重服务学校、帮助校长、指导教师、成就学生。多伦多市的督导员为每所学校量身定做改进计划,调动各类资源为学校服务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以保障教育高质量为指向,确立督导工作的重心
学校质量认证,是加拿大把好中小学教育质量关的第一关。作为一种系统性很强的质量督导过程,学校质量认证包括构建认证标准、学校自评、专家实地考察、质量认证等级确认、短期计划的实施和规定周期内的质量再认证等环环相扣的多个环节。在加拿大,学校质量认证一般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学校要在资格认证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主要包括三项工作,提交学校的发展规划;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材料和证据;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其实,加拿大学校质量认证是一个内外部评估有机结合的过程,外部评估由省教育部委派质量认证专家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外部评估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要确认内部评估报告与实地考察情况相吻合的程度,从而为确定被评估学校认证等级提供依据。
为保障学校质量认证的质量,加拿大各省都制定有各种综合指标和各种单项指标,以此作为主要标准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学校质量认证的督导指标是由学校和教育部共同制定的综合性指标。该指标属于过程监督指标,督导的重点是学校计划的发展情况,如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学校质量综合指标分为“学校目标”、“管理标准”、“教职员工”、“课程与教学”和“设备及服务”五个方面。
提高每个学生的学业水平,被视为加拿大各省教育部的主要目标。为此,各省教育部都制定有从学区到学校的各级责任目标,签订有责任合约,每年教育部和学区督导检查都要根据合约逐项检查督导落实。该措施旨在加强各学区及所辖学校的监督与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的方式,在全省各学区之间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向教育部、学区和公众反馈督导检查的情况并就学区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加拿大各省所有教育质量指标框架的测量方法每年都进行更新。为确保学生学业水平提升,各省都制定有课程“省标”,以此为依据组织开展统一测试,全面实施学生成绩鉴定。早在1995年,安大略省就依法成立了“教育质量与测试责任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学生的成绩进行鉴定,并直接对教育部长负责。该办公室通过对三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和十年级学生参与的国际、国内、省内的大样本评估,以此来报告学生的成绩。每次大型测试后,学区和督导员都会帮助学校和教师发现与诊断问题,组织项目组到学校开展“教学关键性路径”研讨,通过前期评估、干预和后期评估等进行分析与策略探讨,给学校提供和介绍课程、专家资源等,切实帮助学校和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以保障教育的优质水平。
以助力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为归宿,督导工作日臻完善
加拿大教育督导员的主要工作对象是校长,其主要职责除了监督校长执行教育法规、履行校长职责外,更主要职责是助推校长发展学校,包括助力校长确立学校学术方面的发展方向,以确保校长在学校真正履行教学领导者的角色,同时帮助校长高分好评通过校长评估。加拿大的校长评估主要由教育督导员具体负责,校长及相关人员予以配合,事实上,督导员不仅是校长的“监督者”,更是校长工作的促进者,是和校长绑在同一条船的“船长”,督导评价的实质就在于帮助校长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和提升学校,这样的校长评价方式深受校长们的欢迎。
为帮助校长提升领导与管理学校的能力,安大略省出台有《校长、副校长表现评价——技术要求手册》,其内容不定期进行更新。以2013年版本为例,该手册在前言部分开宗明义指出,评价校长旨在帮助提升其领导力,为校长、副校长搭建起与教育督导员进行专业对话的平台。表面上是在对校长进行评价,实质上是在全面展示由高素质、领导能力强的专业人士引领的学校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以此来增强社会对校长及学校的信任感。
安大略省校长评价模型基于目标导向而研制,把校长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和快乐成长作为评价的中心,使校长评价工作在一种分享、信赖与支持的氛围中进行。校长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评价后改进建议与提升等在该手册中都有明确规定,其中赋予督导员对校长进行评价的职责共11条;赋予校长扮演督导员的角色要履行对副校长进行评价的职责,其职责共11条。
加拿大非常重视对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行督导,各省都制定有教师考评方案,教师每五年一轮进行业绩考评,安大略省要求新教师自担任教职12个月以内要要进行两次评价。早在2001年,该省政府就实施了“教室质量法案”,即引入新的教师评价程序。在此要求下,新教师要接受经验丰富教师的指导来提升自身教学及班级管理技能。从2002年起,这项评估制度让教育工作者、专家、学生家长、11年级、12年学生共同参与教师评价。
2010年安大略省出台了《教师表现评价——技能要求手册》,该手册言明对教师进行评价意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该手册主要内容包含:表现评价框架、教师角色及职责、表现等级评定等内容,其中表现评价框架主要包括能力概述、课堂观察、评价会议、总结性报告、评价等第等。依据该手册的规定,教师应具备五大类别共16种能力,其中五大类别是:(1)敬业精神(对学生及其学习);(2)专业知识;(3)专业技能;(4)领导力及共同体;(5)继续教育。
安大略省对于新老教师提出不同评价标准与要求。为保障评价科学与公正,该手册对评价的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分为四大步骤:课堂观察前会议、课堂观察、课堂观察后会议、总结性报告。此外,该手册还对如何赋予教师评价等第也有具体规定,对获得“满意”和“不满意”评价等第的教师分别提出专业发展路径建议与整改提升要求。虽说加拿大教师评价主要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为宗旨,但也与教师是否继续被雇佣挂钩,评价的等第牵涉到教师的“饭碗”是否能继续保留,这样对教师也带来了无形的工作压力。
总之,加拿大教育督导员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方面担负着主要责任,包括对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加以监控,为教师提供实质性的具体的教学资源、策略以及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为此,督导员经常深入课堂听课,调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还深入学科组参加教学研讨。
(刊于2013年12月25日《现代教育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