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何处受理?受教育权如何保障?
(2009-05-11 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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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罗彩霞案受教育权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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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两大难点
又讯
8日,在连续经历3次立案失败后,罗彩霞就“冒名顶替”一案再一次以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为由,到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法庭起诉王佳俊、王峥嵘等人,正在等待结果。
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说,目前此案(拟定)涉及7名被告,即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起诉书中要求对方赔偿13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徐国强说,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一是案件受理地的问题,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湖南,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但因为罗彩霞的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都要在7月份下发,所以还没有造成侵权结果,可能在天津无法受理。二是目前的证据显示,王家涉及侵害罗彩霞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但在民法通则里没有受教育权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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