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罗彩霞案何处受理?受教育权如何保障?

(2009-05-11 11:22:19)
标签:

教育

罗彩霞案

受教育权

杂谈

分类: 好文转载
案件涉及两大难点

    又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罗彩霞被冒名一案,涉案地点涉及广州、天津、邵东、贵阳,罗彩霞想要找回自己的身份,必须拨开层层迷雾。此前,罗彩霞曾三次向天津的法院起诉,但均被拒绝立案。 

  8日,在连续经历3次立案失败后,罗彩霞就“冒名顶替”一案再一次以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为由,到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法庭起诉王佳俊、王峥嵘等人,正在等待结果。

  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说,目前此案(拟定)涉及7名被告,即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起诉书中要求对方赔偿13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徐国强说,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一是案件受理地的问题,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湖南,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但因为罗彩霞的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都要在7月份下发,所以还没有造成侵权结果,可能在天津无法受理。二是目前的证据显示,王家涉及侵害罗彩霞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但在民法通则里没有受教育权一项。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