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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虽然话题已经过气,但依然花点时间整理一下以示负责。本文均为引用,无需打赏。
注:网络材料并非权威材料,仅供参考。
缘起:
8月13日9点06分,一位职业为HSE(即健康、安全、环境)审计的化工博士,知乎id @林兰香,在新浪微博上转发”头条新闻“播报的天津塘沽爆炸新闻时,评论道:
这种规模的化学品爆炸国际通用的是Burn Down原则,就是划出隔离带,人员撤干净,里面烧完了炸完了再进去处理,但是国内永远都做不到。化学品出事的二次爆炸几率非常高,消防员立刻进去结果就是白白送死。
原始评论并未引起反响(转发十几条左右),直到微博上有意见领袖截图作为主贴发表后,在网络上出现了爆发式传播。这次传播并没有改动原文,但作者名消失了。后续传播时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些去掉了”这种规模的“等限定词,有些加上了要求消防队职业化的内容,有些则在文末谴责了救火指挥者。但大致意思未变。
是否存在”Burn Down“的英文用法?
存在。很正常的英文用法。
举例:CBS电视台8月14日(次日)报道德州化工厂大火时,用了这个词。
链接:http://www.cbsnews.com/news/explosions-fire-rock-texas-chemical-plant/
Montgomery County Fire Marshal Jimmy Williams told CBS
affiliate KHOU authorities let the fire burn down in case hazardous chemicals or
materials were involved.
大意:消防队称,由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燃烧,所以等待其燃尽(burn down)。
"Burn Down
Policy”等是否能够在搜索引擎上搜到?
可以用"burn down policy" fire用google,google
scholar等搜到,第一条就是。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对建筑物火灾扑救的介绍:
链接:http://fire.nist.gov/bfrlpubs/fire02/PDF/f02001.pdf
This recognizes the fact that firefighters will not abandon
civilians or other firefighters at risk and, except in extreme
situations, they will not pull back and let the building burn down.
But it further presumes that firefighters will recognize the danger
and pull back to fight the fire from outside where the risk to the
firefighters is high and no civilians are at
risk.
若出现极端情况,或消防员危险大且市民并不处于危险中时,可让建筑物burn down。
Burn
Down介绍中的问题:
1.Burn
Down在各类火灾中被视为一种“策略”或选项出现。并非通用“原则”。
2.是否使用,有限定条件,需要现场指挥专业判断。
3.相关文献相对较少,多出自火灾培训等,不够正规。
原作者回复:
原文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34530826
1."原则“不妥,改为”常用做法“更好。因是私人微博未斟酌用词。
2.个人经验,使用Burn down
policy/strategy/option与北美、东南亚、西亚消防员交流均无问题。
3.化学品消防行业文献较少,一般认可的标准是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具体到天津案例,作者详细评论:
1.这种规模的危化品火灾扑灭不了。作者举了金属钠和电石的例子。
2.天津现在使用的就是burn down。
3.Burn down需要设置障碍、投放阻燃物、疏散人员。
4.很多评论者提到深圳清水河大爆炸,那次最后使用的也是Burn down。
5.深圳和天津都可能是不恰当扑救。例如扑救一段时间,已经知道是危化品后,依然用水或泡沫灭火。
因原作者禁止转载,建议猛击链接阅读原文。
专业人士的回复:
知乎的@冰寒
写信咨询美国国家消防局,得到该局图书馆负责防火与信息的主管Edward Metz的回复,可视为官方回复。
原文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34530826
下午好,我把你的问题转给了我们这儿好几位防火项目的专家,可能晚点时间会得到他们的消息。不过,看起来并没有正式写下来的“burn
down”原则。总体而言,你是对的:如果火势不可控制,消防指挥员可以决定设立隔离带,防止火势蔓延,并且可以不冒险让消防员进场。但这要根据很多情势而定,也许有时,消防指挥员也觉得必须让消防员冒险。
在美国消防界有句大家熟知的老话:能救多点就冒险,只救少点少冒险,救不出啥就别冒险。
所以,不管在哪种情况下,指挥员必须权衡风险和收益。这得取决于判断力,当然指挥员能否作出合适的决定,能否获得足够多的信息很关键,例如有无平民、火灾中的建筑性质、潜在的化学物品或有害物质等。换言之,并没有一刀切的做法。指挥员必须迅速研判形势——尽可能精确、尽可能快速,然后作出尽可能最佳的选择,而且要准备好,当有更多信息时,随时修改完善这个决定。不是件容易的事啊!很多都取决于沟通。我希望以上能帮到你,并对那些在火灾中失去生命的勇士们表示哀悼和同情。
Edward Metz
另一位同事回复你的问题如下:“是的,原则上和实际操作中,消防指挥员可以决定不扑救火灾,长期以来这是真的。最近宾西法尼亚Hanover发生的有害物质事故就实行了这个原则。更著名的是几十年前缅因州Westbrook发生的五金店事故。我忘记那位指挥员的名字了,他就让那个五金店burn
down,因为里面堆放了农药。他们用水龙带帮助控制火势,冲出的液体封闭处理。我们在70年代有许多BLEVE罐事故(注:BLEVE,boiling
liquid expanding vapour explosion,沸腾液体扩散蒸气爆炸),那时消防部门就是这么处理的。”
最后,在面对有害化学物质时,有时第一个困难就是确定到底是什么物质。可能天津的情况说这个不适合,不过我可以把国家医学图书馆的这个网页分享给你,设计这个网页是为了帮助消防员确定可能会遇到什么化学品。消防员用小型手持式设备,在火灾现场就可以访问:
http://webwiser.nlm.nih.gov/getHomeData.do;jsessionid=A15554485446B864F43A3BC5C63561F4
我们国家的消防员过去有种过度冒险的文化,所以这些工具和原则就慢慢出来了,用以帮助指挥员更好地作出决定,记着在赶到现场要尽快、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形势。然而这些并不完美。人性如斯,所以失误难免。但这种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在改变,而且训练也在改善。
敬礼并致良好的祝愿。
ed
@冰寒 总结:
通过上述对话,我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没有白纸黑字儿写下“burn
down”原则,但是原则上和实际操作中,是存在这个规则的。是否派人进入火场扑救,要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不可控制而危险很大的火情,指挥员可以决定不派员冒险进入,而仅在外围采取措施防止火势扩大,或者疏散人群。但是,在作出这些决定前,应当尽可能多地了解火场信息——否则,就是拿消防员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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