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22-08-24 1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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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准”字。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规范处置情形、处置方式,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并对问题分类施策、区别对待。
突出“细”字。坚持细化方案,实化举措,对一般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采取通报批评、谈话函询、工作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认真做好任前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狠抓“实”字。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回诊”,对“第一种形态”有效性进行准确评估,查漏补缺提质效。同时,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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