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买基金:2010年私募基金十大焦点
(2011-01-02 2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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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字闺中,《基金法》有望迎娶私募
12月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表示,证监会将配合立法机关全面修订基金法,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倍受关注的私募“正名”问题有望破题,日益壮大的私募队伍在不久将来或被编入“正规军”。
其实早在《基金法》编立之初,监管机构就曾考虑将私募、PE等形式的投资基金纳入其中,但最终仅涵盖了公募基金,在原定的法规名称《投资基金法》前也加上了“证券”二字。事后来看,私募基金监管的重要性不断彰显。诸如私募公司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该由谁来监管,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之类的问题都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显然,私募的适度监管势在必行,而将其纳入《基金法》有望从战略高度对其进行规范。
当然,私募不同于公募,对其监管不应矫枉过正,监管层也意识到两者应差别对待,对其“既要强化约束、加强监管,又要放松管制”(尚主席语)。随着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私募基金的运作将更加规范,投资者的利益也可得到更好的保护,私募基金行业或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2、银行助阵,私募发行频现井喷
过去,商业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基本仅限于公募基金。随着私募基金阳光化后,自去年开始银行逐渐介入私募基金的销售,今年以来银行已渐渐成为了私募基金销售的主渠道。据统计,目前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都已开展了私募销售业务,而像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更是在私募的销售上倾注了更多的力量。
银行介入私募基金的销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代理的销售方式,二是发行TOT的销售方式。今年以来通过银行渠道发行的私募或TOT频现井喷,有数只产品发行额超过10亿元,考虑到目前私募走信托模式的限制,实现如此大的规模,可见银行是贡献出了大量投资额在300万以上的高端客户。
同早期的公募基金销售一样,银行在销售私募时会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这也促使一些私募基金公司对投研流程、风控制度等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
3、被曝“原罪”,私募大牌涉嫌“老鼠仓”
2010年12月15日 新浪财经网转载《机构投资》报道,现任上海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郑拓因在公募基金任职期间涉嫌“老鼠仓”且情节比较严重,被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内部举报,正被监管部门调查。
郑拓自05年4月起至09年8月在公募基金任职,曾先后担任过海富通风格优势、交银稳健等的基金经理,09年底9月创立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并于09年11、12月先后发行了2只管理型阳光私募基金。截至2010年12月13日,深蓝1号净值0.6729,深蓝3号净值70.43。根据信托条款规定,深蓝3号在开放日(每月25日)净值若低于70.00将自动清盘。
据媒体称,上海证监局的取证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对郑拓的调查集中在个人层面,未扩展到其任职机构。不过任何公司层面或公司核心人物疑似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潜在的巨大风险。
4、行业扩容,私募呈现良性循环
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国内通过信托平台发行的非结构化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基金已达630只,其中07年之前成立的基金仅有11只,07、08、09年新发基金的数量分别为80、95、169只,而今年成立的私募基金达275只,相比去年增长了62.72%。今年以来平均每月发行产品22只,其中8月份新成立私募基金30只,创下单月新高。在信托帐户停开的限制下,私募产品的规模仍然稳步增长,反映出阳光私募行业的发展已步入迅速扩张的上升通道。
从私募公司数量来看,以每家公司发行的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的成立日期来统计07年以来每月私募公司的新增个数,截至2010年12月,纳入统计的私募公司数量达242家,07、08、09年新成立公司的数量分别为42、57、52,今年成立的私募基金有82家,相比去年增长了57.69%。
私募的大发展是竞争机制的作用,促进强者诞生。同时,行业的发展也有望使私募步入业绩增长—规模扩大—加强研究—业绩增长的良性循环。
5、高歌猛进,TOT渐成投资主流
进入2010年,随着阳光私募产品的迅猛发展,TOT(组合私募基金)这种产品形式在国内也获得了快速的成长,银行、信托、券商、第三方机构等都纷纷进入这一领域并担任管理人,一时间精彩纷呈。
从根本上来说,TOT的大发展是基于现实需要。一方面经过09、10年的高速发展,国内的私募基金业已颇具规模,仅非结构化产品就已超过600只。由于投资理念、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阳光私募产品间已出现了一定风格上的分化,投资者面临选择的难题;另一方面,阳光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金融产品,透明度较低,信息披露较少。对投资者而言,不仅要考量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和经验,还需甄别产品本身的一些信息,如费率,封闭期差异等,甚至还要留意潜在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选择难度与日俱增。而TOT正是借助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通过研究和深入的尽职调查,对标的基金进行优化组合,并增强产品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从产品来看,自09年东海证券旗下的TOT—东海盛世1号面世以来,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已有11家机构共计33只TOT获得成立,近期还有一些处于募集中。从1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多数TOT都实现了较好的控制下行风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捕捉市场机会的预期。可以说TOT也将逐渐成为私募理财的主流品种。
6、立足大陆,华人私募掘金海外
随着大陆地区及海外拥有华人背景的投资团队逐步成长,海外市场的机会也逐渐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其中一些公司在大陆、香港两地运作,既管理大陆地区的阳光私募基金,也有运作香港地区的对冲基金;还有一些团队当前虽专注于海外,但未来将兼顾A股市场。这些团队在海外的产品开始崭露头角,渐为投资者所了解。这些产品可在香港市场乃至于在全球进行投资,投资标的除股票外,还可涉及多种衍生品、外汇等,这都是目前A股市场的阳光私募基金所不能覆盖的投资工具,所以这类产品的配置意义是阳光私募无法取代的。
就这些产品的投资来看,主流的方式是以中国概念股作为主要的投资标的,包括港股、B股以及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如S股、N股等。这样选择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当前阶段,中国本土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另一方面,这些公司基本立足于大陆地区,国人的文化背景有利于对中国本土企业的理解。从这些公司的分布来看,基本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以深圳居多,这一点应与深圳背靠香港的地理区位有关。从发展历程来看,既有先立足于大陆地区,再涉水海外的公司,也有先从海外市场做起,再海内外产品线共同发展的公司。
从近两年的媒体报道来看,以睿智华海等为代表的此类基金屡获殊荣,相信此类基金会越来越有影响力。
7、顺风满帆,阳光私募百花齐放
随着私募整体的蓬勃发展,一些产品的进一步细分也逐渐涌现出来,如运行股指期货的有限合伙嵌套信托的产品、定向增发的产品、行业基金等,它们让投资者有了更加精细化的选择。
前两年,受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所限,阳光私募的策略均趋于一致,以单边做多为主要的盈利模式,而风险规避的手段也比较单一,只能单纯依靠仓位管理来实现。随着今年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的面世,阳光私募等通过一些金融创新的产品模式,曲线参与到股指期货中,向国际上的对冲基金转型。另外,行业基金等也不断涌现出来,这些产品的风险收益特性与传统产品差异较大,给予了投资者另一种选择,满足一些比较小众的需求。
进入2010年后,百花齐放的私募行业中产品更加细化,投资者的选择更多,整个业态已经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8、老总加盟,“公而优则私”升级
许多私募基金经理都出身公募基金,“公而优则私”现象近年来已广受关注,据统计由公募转向阳光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已达四十多人。如果说以前公募转投私募还基本限于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的话,那么今年出现的公募公司老总投奔私募无疑使“公而优则私”升级。交银施罗德基金原总经理莫泰山于今年9月28日辞去了公司总经理职务,为2010年以来公奔私中职位最高的一位,稍后莫泰山加盟了一家私募公司—重阳投资。
“公而优则私”一方面说明私募行业在高速发展,有着蓬勃的活力;但另一方面也使公、私募间如何有序竞争,实现共赢成为行业的课题。
此外,从私募自身的发展看,大量公募投资及管理骨干加盟,使许多私募公司逐渐在投研管理上公募化,如许多公司都设立了投决会、风控会,建立了投资流程和分级股票池等,这种正规化的发展是私募得到投资者认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9、利益均沾,私募参与新股询价
2010年8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意见规定主承销商可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继公募基金、QFII、券商、保险、信托和财务公司之后,阳光私募、PE和民营企业等成为获准参与IPO询价及配售的第七类机构。
第七类询价机构需经保荐机构综合注册资本、资产管理规模、专业技能等因素择优推荐,又称为推荐类机构。目前共有100多家推荐类机构具有询价资格,其中近半数为私募管理公司,包括瑞华、凯石、证大、朱雀等知名私募。作为证券市场上的新兴力量,阳光私募有望成为第七类询价机构中的绝对主力。
阳光私募被纳为新股询价对象,一方面表示监管部门对私募作为市场利益一方的认可,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模壮大和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相比打新股,网下配售为私募提供了较为确定的盈利渠道,大大增强了私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而询价对象的扩容,也必将促进新股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和多元化发展,提高询价机构新股定价的客观公正性。
10、曲径通幽,合伙制私募低调前行
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择了借助信托平台的发展道路,但自去年信托公司的证券账户停开以后,该模式就面临着重重阻力,停开账户导致了现存少量证券账户被炒作、同时阳光私募也无法参与股指期货等,这些都让私募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抑制。在信托渠道受到一定阻碍的情况下,业界也做出了一些积极的创新。2010年2月,银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合伙制基金“银河普润”面世,作为国内首只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度选择上颇有新意。
由于09年末修改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将合伙企业纳入了可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人,所以这一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困扰阳光私募已久的证券账户难题。另外,这一模式还可以开立股指期货账户,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股指期货的相关规定来看,有限合伙企业参与股指期货并不存在障碍,而这一点意义非凡,可以让单边操作的私募转化为对冲基金。
尽管有限合伙是海外对冲基金的主流模式,在国内运用时也有上述优势,但由于法规政策等尚存不配套之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无法忽视的劣势。首先,根据有限合伙先分后税的原则,投资者通过有限合伙的方式投资获益后,需要承担5%~35%税率的税负,这一点相较于信托型私募有了明显了成本劣势;其次,有限合伙企业要受到合伙人协议的约束,在投资人申购、赎回,即合伙人发生变更时,需要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对合伙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然后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变更,实际运作中存在手续繁杂,运营成本高的弊端。可见,阳光私募发展的模式创新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