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礼仪培训师徐克茹-礼仪培训探讨)
莫根是什么人?
在许多人眼中,他是位真正的“英国绅士”,他是英国社交礼仪的权威,是一位成功的典范。他的几种有关现代礼仪的著作如《现代礼仪》等是各个图书馆所必备的参考书,他是英国著名男士杂志《绅士》的主笔,他还在《泰晤士报》上开有一个专栏,每周一次回答读者的提问,教导越来越不注意仪表的现代人应该如何做真正的绅士淑女。
这样的一个人,从公寓的三楼跳了下去,头颅粉碎,当场死亡。
他教人们如何才是吃香蕉的正确礼貌的办法:香蕉是不能拿在手上剥了皮大啃的,那实在是有失风雅,香蕉必须横放在盘子上,用刀叉先将它的两头切去,然后再横向剖开香蕉皮,其后才将香蕉切成小块,优雅地送入口中。他还教女士们出席皇家花园茶会时应该穿着的衣饰,这里,裤子是大忌讳。内阁财政大臣布朗出席伦敦市长的宴会时拒绝打白色领结只穿一般西服出场,这在他眼中简直是丑闻;西塞克斯的伯爵夫人的婚礼上有的只是自助餐,这让他伤心之极,因为自助餐是平民百姓的格局,实在让伯爵的身份掉价;他的出版社举行午餐会时侍者居然逆时针方向上菜,这也是不可容忍的,所以他立即对她们进行了纠正;他常常劝别人千万不能随便到一家商店中买西装的成衣,因为这也不是真正的绅士的作为……
他自己的谈吐举止、穿着打扮也都是无懈可击的,他只在西尔维亚街买衣服。衬衫、西装、鞋子,甚至外出旅行行李上的标签都是手工订做而成,他的衣服总是要用薄薄洁白的衬纸包裹,他丝毫不追求现代的名牌时装,在他看来,那只是肤浅的没有教养的暴发户所爱干的勾当。他的手表、皮带、皮夹也都是精致无比,他用平头钢笔蘸着墨水写的圆体字是英文书法的典范,他的信封信笺都是特制而成,上面压印着浮雕花纹,也许可与荣宝斋的上乘水印笺媲美,他是不用胶水更是不用唾液粘合信封的,他用的是那种古老的蜡制封泥。出门时,他总要带上他那把银柄的长伞,伦敦晴雨变化无常,刮风下雨时,他总是要为与他走在一起的女士遮挡风雨……
每个人都觉得他很有魅力,礼貌、善良、细致并且有趣。这样的一个人,消失在公寓的窗外。
在英国的一次民意测验中,百分之四十八的人认为自己是劳动阶层,差不多同样数量的人认为自己是中产阶级,百分之十八的人认为自己是中上的阶层,只有百分之一的人自认为是上层社会的人。莫根自己只是平民出身,他的父亲是Shell石油公司的推销员,母亲是位家庭妇女,他有一位哥哥,是个电脑工程师。莫根认为上帝赋予他的使命,就是要教会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向那百分之一的人靠拢。他的确是取得了成功,成了伦敦的红人。
这样的一个人,从自己公寓的窗子飞了出去。
因为,他既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女朋友,没有人敢询问他的隐私,因为在他的笔下有关淑女绅士的规定中,这是最没有教养的行为。人人都说他温文尔雅,趣味盎然,然而对于他自己来说,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属于那个百分之一的阶层。外表的精美的礼仪掩盖不了他内心的空虚,做了十几年上层社会传统的卫道士,莫根竟然始终就没有学会自尊、自爱和自信。
所以,他就那样走向了窗外的蓝天白云。
当礼仪走向极致空灵的时候,就是自我毁灭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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