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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含义

(2009-04-06 21:42:05)
标签:

礼仪培训师

徐克茹

礼仪培训

礼不下庶人

文化

分类: 礼仪培训探讨-培训师徐克茹

(文章分类:礼仪培训师徐克茹-礼仪培训探讨)

原文主体见于:“百度知道”,地址: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59652.html

相关参考文章: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6902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这种解释,与原话的本来意义是违背的,这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远古刑礼观”。

    首先,从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视、重视。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之间的“下”与男女之间的“下”,均为卑贱意。《论语》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与“下”也作重轻意解。《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义,与上列句式相同,意为尊卑之意。

    其次,从血缘宗亲社会的刑礼观上看,远古时代,社会的所有成员,为了本血缘宗亲的兴旺发达,子孙繁衍,都要严守人所共循的礼制刑法,谁也不能特珠。尧舜时,舜让鲧治理水患,鲧没有治好,鲧就受到了死刑处分。舜让位于禹后,禹对于执法刑父的皋陶不但重用,而且友情胜旧。当时刑礼保持公正与威严,即便是首领也不例外。

    所以这句话,应为“礼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礼仪不以平民为卑,刑罚不以大夫为尊。这句话实际上是与后世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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