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霸王与媒体,到底谁是霸王?

(2010-08-02 00:40:18)
标签:

霸王

二恶烷

舆论

质监部门

张作甫

华东

杂谈

霸王与媒体,到底谁是霸王?
 
文/张作甫
 
    2010年7月14日香港媒体报道,霸王(01338.HK)旗下产品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二恶烷。消息一出,危机的狂潮即刻掀起,各大主流媒体、各大网站开始进行疯狂地报道。各种批判性很强的网络专题也随之推出。霸王股价一天之内暴跌14%。
 
    7月16日,广东省质监局发布新的检测报告称,霸王的二恶烷含量是安全的。7月3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华东新闻中心受到自称“霸王国际集团”上海公司四名员工的冲击,采用辱骂、推搡等手段对记者进行威胁。
 
     对于霸王产品的合法性来说,质监部门的检测报告代表了官方对事件的定调。但对于市场与消费者信心来说,质监部门的报告却非金枪良药,无法在短时间迅速重振消费信心。当然我们也能理解霸王集团目前的状况, 不管什么事情的发生,打人首先是违法的,这一点谁都清楚。
 
     作为媒体工作者来说,对产品的质疑和曝光无疑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同时也是监督企业产品质量最好的方式。但是负面的影响,对企业的发展无疑也是一种重创,那么到底该怎么来维护企业形象,又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我认为,如果媒体的报道有误,那么必须给以澄清和相对的宣传。这对消费者和企业是双方的保护。其次,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责任,有问题应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再者,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要随时公布以及建立诚信、透明的相关渠道。
 
     霸王是广告宣传的大户。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令到霸王产品的知名度很高,但其企业的透明度却甚低。其实,像这样的企业非常之多,电视广告没有一个不夸大宣传和不切实际的推广。作为媒体工作者,有责任对任何产品质疑并进行相对的曝光。但是,从凯恩股份所在地公安局通缉《经济观察报》记者,到《华夏时报》女记者遭受重殴,再到《每日经济新闻》华东新闻中心被冲击,多家上市公司卷入与媒体的正面冲突之中,而其核心问题,就是这些媒体曝光了上述公司的负面新闻。
 
      媒体与企业的冲突屡次出现,究竟是企业得罪媒体,还是媒体有意?媒体有没有权利直接对企业产品在无调查清楚前就进行相对的曝光呢?,当舆论的监督力受到蔑视与攻击,谁又能来保护舆论本身?你曝光,我找你麻烦,你找我麻烦,我继续曝光,这样的受益者又是谁?看来,把舆论监督纳入法制轨道,让公安机关、舆论管理机关、记者都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才是治本之计,这类“霸王”公司也不会称王称霸。当然,媒体也有了合法的权利。
 
 
注:转载请署原名,张作甫的资料可百度搜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