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规范办学行为章程
(2025-03-16 09:48:58)分类: 公文讲话 |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规范办学行为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二章
第三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基本原则:
1. 依法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 公平公正: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杜绝歧视行为。
3. 科学管理:优化课程设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教育质量。
4. 安全第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规范办学行为具体要求
第五条 教学管理规范
1. 课程设置: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
2. 作息时间:科学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确保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2小时,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3. 作业管理:统筹控制作业总量,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 考试评价:规范考试次数,不公开学生成绩排名,推行多元化评价机制。
第六条 教师行为规范
1. 师德师风:教师应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
2. 教学纪律:不得组织有偿补课,不得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3. 专业发展:定期参与教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 学生权益保障
1. 平等教育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按成绩分班。
2. 身心健康:建立心理辅导机制,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 参与权: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通过学生会、班会等渠道表达意见。
第八条 校园安全规范
1. 安全制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设施保障:确保教学设施、消防设备、食品卫生等符合安全标准。
3. 风险防控:建立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第九条 家校合作
1. 沟通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定期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2. 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第四章 监督与问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办学行为进行定期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公开监督举报渠道(电话、邮箱等),保障师生及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