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3日
(2025-07-03 10:50:55)【原文稿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的转向与重构
导
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呈现从“传统化”向“专门化”、从“谋一域”向“谋全局”、从“内部性”向“外部性”的趋势转变,司法一体化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文章按照司法一体化的研究目标,经过数据收集与统计、偏差筛选等步骤,选取3项指标4项具体要素进行具体分析。研究表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环保法庭设置风险扩张、人力资源匮乏等问题;协作内容的笼统性、协作发展的模仿性困境要求司法协作机制应做出符合治理要求的突破性创新;司法被动、行政先行的衔接模式也亟待重新审视。未来应根植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现实,从盘活司法资源、建立同质化审查、合理衔接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等方面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
本文引用信息
许中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的转向与重构[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5,38(6):14-21.
章节目录
CONTENTS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 结果与分析
3 讨论
4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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