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关于郭德纲第子打人事件又是沸沸扬扬。根据笔者所了解的情况,对于郭德纲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1、关于郭德纲圈地一事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物权法关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关键要看郭德纲所圈的土地是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如果是专有部分,则郭德纲有权打圈。如果是共有部分则侵犯了其它业主的共有权。如何区分是专有还是共有呢?这需要从当时的项目规划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来认定。如果绿地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面积之内,则属于专有部分,郭德纲有权圈。这中间关键是看这一块地是否记入共摊面积来认定。《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相关的法律界限是非常清楚的。
2、关于郭德纲弟子打人,郭德纲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郭德纲的弟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并没有看出郭德纲有教唆或者指使的行为,所以,打人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当然,如果打人者是代表单位行使公务打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3、关于郭德纲对其相声段子中的言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郭德纲的相声段子中称其弟子是“民族英雄”,称其弟子打记者是“智斗歹徒”,称北京电视台很龌龊,称记者不如“妓女”。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个人及单位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关于记者的采访权
记者的采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事人有权拒绝采访,但无权侵犯记者的采访权,更不能对记者的人身进行攻击。
最后根据笔者做人身损害案件的经验,阐述一下打人者应当赔偿的费用项目:
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营养费;6、住宿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精神损害赔偿(针对对其名誉权侵犯的辱骂行为。如果人身损害的程度严重也可以要求)。
今天是8月6日,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继续更新本博客:
今天一早打开网站,得知打人的李先生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很显然,执法机关执法已经表明李的行为的违法性。基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被打的记者有权按照我在上文的分析,获取相关的民事赔偿。具体项目如上文所述。至于私闯民宅的说法,也进一步表明不成立。
当然,当事的记者以及北京电视台对于郭德纲在相声中以及博客中进行侮辱的言论仍然有权起诉进行索赔。
今天是8月9日,星期1,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再次更新本博客:
今天看到新闻称德云社深入开展自查,暂停表演,不知此事是否与该事件有关?不知此举是何意图。当然这不是我要进行法律评论的范围。不知北京电视台是否还会进一步追究郭德纲的法律责任?
此事最后要以什么方式收场,拭目以待。
今天是8月12日,根据最新的消息,更新本博客:
今天看到网上新闻,针对郭德纲在自家别墅外圈占公共绿地,搭建违法建筑,城管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郭家在今天前(包括今天在内)整改。如果限期不清除,不排除强制拆除。据城管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举报后,城管队员于8月2日赶到郭德纲的别墅,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8月9日,开发区规划分局认定郭德纲别墅所围绿地确有部分侵占公共绿地,城管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向郭家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将侵占的公共绿地恢复原貌,并拆除地上构筑物——木制亭子,须在8月12日前改正完毕。
果然不出所料,这与我在上文中的分析完全一致。
另外:
昨天下午,多家媒体的记者就郭德纲别墅违规侵占公共绿地一事,再次回访郭德纲别墅所在的瀛海庄园。几名男子乘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阻挠记者采访,并围攻记者。
据《新京报》的女记者介绍,下午5点左右,她正要往小区门口走,突然接到消息称,业委会针对新旧物业交替的事宜,正在同开发商进行协商。于是,她便调头往业委会方向走去,“我当时不停地跟保安说,不要再跟着我了,但是对方并没有停止。”在她跟保安对话时,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从后面驶来,停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车内副驾驶位上一名身着白色T恤的男子,透过车窗突然问道:“你们是不是记者,一起来了几个人?”女记者回答说:“就我一个。”男子又大声说:“我现在就开车找去,见一个记者就打一个。”
下午5点10分左右,实习生打完电话准备赶往业委会,就在离业委会不远的路口处,白色本田雅阁停在实习生的身边,车上走下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上来就问:“你是不是记者?”之后,对方要求实习生打开背包。“我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就将我的包打开了,还翻阅了我的采访本,”实习生称,在查看采访本后,对方发现没有任何记录便扔了回来。这时,男子突然说,“来来来,我送你回家”,说话的同时,开始将实习生往车上拽。“当时车上还有人,我怕自己上车后被打,就试图挣脱他的拉扯,”在挣扯中,男子一拳打在了实习生的胸前。实习生使劲挣脱,并快速离开。
欲拽记者上车
李靖接到实习生的电话后,准备从业委会跑向事发地。为确保安全,李靖还叫上了两位业委会的工作人员。“我刚从业委会的楼上下来,就迎面遇到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轿车调转车头,快速地斜插着停在李靖身前。
车上下来一名身着白色T恤的男子,他问李靖:“你是哪儿的?你是不是记者?”这时车上另一身穿橙黄色衣服的男子也围了上来,身高在一米八以上。两男子见李靖没有回答,不容分说一起拉着李靖往车里塞。争执过程中,白衣男子一脚踢在李靖左腿膝关节部位,李靖摔倒在地,头部和左肩磕在地上。接着,身穿橙黄色衣服的男子又使劲在李靖的背上踢了一脚,两人随后骂骂咧咧地离开。
多名记者被困
在业委会采访的其他媒体记者也迅速赶到,并将李靖扶进业委会办公楼休息。
下午6点多,3家媒体记者对业委会的采访已经结束,3名记者(包括李靖、《新京报》一名女记者、《法制晚报》记者)在业委会的一个房间内谈话,业委会工作人员在外面讨论。
就在李靖走到外面的房间时,看到4名男子冲进屋内,“其中3人就是刚才本田雅阁轿车上的男子。”白衣男子将李靖推搡回原来的房间,之后将3名记者关在屋内。记者随即报警。
李靖称,3人在屋内等待警察到来,谁也没说话。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声音,还夹杂着骂人声。“应该是男子和业委会发生了争执”,大约持续了10多分钟。等待双方平稳以后,记者才打开门。随后,民警赶到现场。
就在民警对记者进行问询时,4名男子再次冲上来,要殴打记者,10余名警察及时制止。民警将记者带到警车内等候,4名男子被留在屋内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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