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去崇福。非常温暖的阳光,我穿着以往深秋应该穿的衣服,似乎要忘记上个星期的骤然降温。因为多个原因,听说今年崇福的货源非常紧张,事实上今天过去时,皮草大世界门口停满了车。
非常不幸,前几年买的山羊毛外套,由于我的不节制而穿不下了,真的像我常常在说的,“减肥远不如买件新衣服容易”。直接奔三楼而上,但前年我买大衣的那家已经不在了,熟识的“导购”美女带我去另外一家,第一眼看相的果然是最好的。等我一圈荡下来,灰溜溜地回到店里,已经完全没有还价的余地了。
黑的,比较显瘦,之前曾经有过的貂绒,现在基本不做,原因是技术太好,人造毛也能做出那个效果。她们嘎说,但我以为这多半也是因为今年国际上整个流行皮草,大家都要显露出皮草的奢华之气来。袖子略短一截,人说了,现在冬天都不太冷,韩版的衣服比较时尚。虽说我很瞧不上韩版时尚,却也不得不承认,短一截的穿着更年轻些。

这是他们帮我挑的披肩,极其富贵,我觉得很惭愧。什么时候才有机会披挂一下啊……外面镶着的那圈狐狸毛很绵厚,软软的、暖暖的。小黄试着披了一下下,办公室同事嘲笑她:“你很像那只小豚鼠哎!”

碎貂皮拼接而成的长款披肩,我觉得这个其实更具实用性,比如晚上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披着很暖和嘞。要么送给老妈?

别提这件小背心了,只穿了一次,就再也不行了,变小的,杯具,again。

朋友送的,像帽子也像披肩更像围巾,去年专门用的,搭配银灰色的Northface羽绒衣蛮好的。

这件背心是我个人超级喜欢的,时不时会穿着上班去——每一次,都免不了被女同事们摸,可见得女人们都是爱皮草的。

最后,贴一张大衣照片,非常难得才穿,妈妈说:“吃酒归吃酒,剥狗归剥狗。”意思是,穿衣服要分场合,听她老人家的,总不会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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