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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家产中常遇到的问题

(2020-02-27 15: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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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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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可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而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讲,结婚一定要选择一个“良辰吉日”,所以过年前后结婚的人非常的多,而在婚姻中,财产又属于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今天要给大家讲的就是关于婚姻的财产的知识。

01.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制可以有效避免离婚时发生财产分割上的争端,因此有的“豪门”就采取了婚前约定财产。但绝大部分夫妻并不会约定财产所有,此时就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来划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简而言之,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那么则适应约定财产制,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如果未作约定,那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内财产原则属于共同共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内的遗嘱继承、受赠中特别声明归其中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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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彩礼需不需要偿还?

对于相亲与彩礼盛行的社会风俗,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但以下几种情况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现已离婚的;

3.婚期给付并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已离婚的。

03.

房子归谁?

房产一般来说是婚姻中最重要的财产了,根据实践中纷繁复杂的房产纠纷问题,最高院出台了婚姻法解释二和解释三,对房产归属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来说,“谁家孩子谁家疼”,父母一方或双方赠与的 无论婚前婚后,原则上都视为对于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希望今天的文章能让大家学到一些关于婚姻财产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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