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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由谁进行强制拆迁?

(2020-01-17 18:20:43)
标签:

农村房屋

强制拆迁

王某在安徽省某村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四间房屋,且依法取得了村镇房屋相关证件。目前,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市政府计划在修建多条道路,于是决定征收包括王某房屋所在地的多处土地,王某的四间房屋自然也在征收范围内。

 

该市政府的这一决定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由该市的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在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好公布之后,王某认为该方案部分条款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遂提出修改建议。经过多次协商修改,除王某之外的其他住户均已同意签署征收补偿方案,于是,国土资源局决定对王某家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

 

农村房屋由谁进行强制拆迁?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王某并没有多想,认为国土资源局作为政府部门是有权力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直到房屋被强拆后,因赔偿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王某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沟通强拆赔偿事宜,王某才对“应该由谁来强拆”有了新的认识。

 

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看,仅保留了司法强制拆迁这一种强制拆迁方式,但农村集体土地上存在的待拆迁房屋不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内。农村房屋拆迁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应适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土资源局作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仅有权责令当事人交出土地,但却未被赋予强制拆除农村房屋的权力,国土资源局在必要的条件下只能申请法院行使司法强制拆迁权力。

 

冠领律师告诉王某,国土资源局没有权力强制拆除他的房屋,这些也是在后期起诉强拆违法过程中律师要提出来的主要观点之一。

 

农村房屋由谁进行强制拆迁?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仅仅有责令权,唯一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当然在必要时法院也可以批准由政府组织实施,但决定权仍属于法院。强制执行很多时候关乎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法律对此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这样的规定,不仅能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的利益,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其他机关的权力滥用。

 

由此,我们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如果您位于农村的房屋被强拆,一定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对方就是那个有权力强制拆除您房屋的部门。不少被拆迁人由于不清楚房屋强拆的程序和主体,即使被强拆也不知道对方是否违法,不清楚对方哪里违法,理所当然认为对方有权作出强拆行为,从而错失维权的机会和时间,不仅损失惨重,而且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维权难度。

编辑|龙艳艳;运营|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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