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性原则:
考试的功能是多方面的。目的不同,试卷编制的结构和试题的难度应有所不同。平常的检测主要是诊断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阶段考、期中、期末考试及学业水平测试则主要是检查考生的学习水平,而高考、竞赛等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关注的是考试信度和区分度,目的各有侧重,命题要求自然不同。
2.层次性原则:
主要体现在试题难度设计上,应根据考生认知结构的差异性,按照教材内容的难易度,遵循《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编制具有一定梯度的不同层次的试题。一方面,试题本身要具有层次性,这主要体现在问答题中,即每一题中的各个小问题难度应有区别,要有一定的梯度,即使作为综合题呈现的难度大的题目,一般在其第1、2小题也应设计成较容易的问题(包括送分题),再往后面的小题,难度可逐渐增大;另一方面,整卷试题难度的分布要有层次性,通常是由易到难,由浅入深。
3.科学性原则:
编制试题时必须坚持科学性原则,题目本身绝对不能有科学性错误,同时语言表述要严谨规范,尽可能采用相应的学科语言。试题在语法和标点的使用上应该正确无误,按法定要求使用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从命题的发展趋势来看,根据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可设计一些能充分体现科学研究方法、科学理论水平和科学精神等内容的试题。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4.精炼性原则:
语言表达要精炼,每道试题应该清楚地提出一个或几个独立而明确的问题,学生阅读题干后能够明确知道命题人的要求,即不存在理解题意的障碍。题干要简单明确表述一个问题。
5.创新性原则:
命题思维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无论改编试题还是新编试题,都凝结了他人或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一种命题模式,往往具有一定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灵活性。因此创新性主要体现在试题的新颖性,而试题的新颖性则主要反映在取材的新颖性、创设情景的新颖性和灵活性、设问的创新性以及考查知识、能力所占角度的独到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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