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语类》:趙元稹亦只欲和。但秦檜既擔當了,元稹卻落得美名。赵鼎字元稹
(2023-03-03 1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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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主和之见,如其在《使指笔録》中所条具使臣“王伦等申禀将来到金国有问对事下项”中,无一不欲和议速成:
一、和议成,若过有邀求,合如何对:和议成,若要嵗币,须量力应副。缘兵火以来,诸州例皆残破,户口耗减,难比已前全盛时。除嵗币外,或有邀求,应副不得过币银绢各不过二十五万匹两。(赵鼎之见,除岁币外,最多可以每年增加币、银、绢各不过二十五万匹两。)
一、和议成,许还土地,却要逐州税赋,合如何对:税赋合随地土,若以地土见还,却要税赋,与不得地土无异。如前项嵗币则可,税赋则不可。嵗币便是税赋。
一、访闻大河近年不行故道,向着近南。今若议和以河为界,却只以即今新河道标立界,至合如何商议:大河须是旧来浊河,应陜西、京东路州军皆是。若以新河为界,全不济事。须是尽得刘豫地土。
一、若到前路依例先来取国书,合与不合发去:先取国书,合依例先发副本。
一、若到军前及金国诘问招纳,如何对:招纳事,皆邉将所为,朝廷巳行戒约。若和议巳成,自无此事。
一、如到梓宫前,合服初丧服。若金人不容,合如何论对:到梓宫前,如金人不容服初丧服,合随宜服黒带,去佩鱼之类,若入本界,即服初丧之服。
一、许和之后,欲行封册,移损尊称,合如何对:上即位巳十二年,巳四次郊见上帝,君臣上下名分已定,更不烦行此礼数,切须拒之,断不可从也。
一、金人若问既和之后,必便移跸还汴京,合如何对:若尽得刘豫地土,及宗族尽归,即修奉陵寝,开淘汴水,俟漕运通行,储积足备,及军营百司修缮备办,方可移跸。
一、问因甚不差执政大臣来,合如何对:为和议未成,未敢輙差执政。若和议已成,所差官自有故事。
一、将来到军前坚请移跸建康,就便商议,如何对:建康为经残破,百色不便,难以久驻。兼与临安相去不逺,商议事自不相妨。
一、许迎请梓宫,有合先奏禀事,未委伦等,合与不合先归:迎请梓宫,若见得的确,先归无害。
一、议和之际,若遣使人议事,合与不合同共前来:若土地宗族悉如所请,事意分明,及所须度可应副,或要再遣敌使,即与同来。如和议未定,事不分明,即不须敌使再来。
一、若许和议,万一却欲只以现今地土为界,或别要地土换易,合如何对:若只以见今地土为界,或别要地土换易,但云欲归禀于朝,使人不敢与决,更不可将带金使同来也。
一、所有本朝叛将旧在伪齐,今来和议,既成乞于未交割前先与赦贷:和议既成,即巳前叛将自合赦贷。
一、敌情谲诈难保,或有事干国体,从权应答:囬日抄録呈纳。
除十四项事外,如到,别有事干国体,自合从权应答,仍体度须是朝廷可从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