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曾被动迁,所以格外关注拆迁的消息。看到来自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拆迁通知,特转载如下: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通告
责编:拆迁办
日期:2010-06-12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发改投字[2009]339号文件,我局于2010年6月8日以大国土房屋管字[2010]13号文件批复(拆迁许可证2010第004号),同意拆除沙河口区黄河路835至861单号(大起34号楼),长江路948号,香工街38、40、42号;甘井子区(一)松江路站:1.山东路106-8-9号(雅宝KTV),2.山东路106-7号(鱼岛人家),3.山东路106-6号(银港典当行),(二)山东路站:1.山东路178号(中国银行、联合收费处、昂琦洗染),2.千山路23号(大连仁爱医院、翠峰苑火锅)、4.山东路商城253、255号(水果超市),5.山东路商城251号(风暴造型),6.山东路商城243号(共庆园),7.
山东路商城243-1号(桃酥王),8.山东路商城11-5号(永和豆浆),9. 山东路商城243-3号(好旺角房屋中介),10.
山东路商城245-2号(名衣阁服饰),11. 山东路商城249号(元宝饺子馆),12.
山东路商城241-11号(盛达游戏厅),13.山东路53号(住宅楼);(三)卫生中心站:后革街437号(辽宁储运公司);(四)姚家---后盐区间:姚家路719号(大连海运集团);(五)泉水---姚家区间:华北路618号(交警训练基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地块,由拆迁主体大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开发建设中心实施拆迁。
根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上述地块住户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及租赁房屋。私有房屋、单位自管房产权发生变动而未经核准者,应在通告之日起四十日内,持合法证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有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该地块拆迁期限自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市地铁建设工程指挥部动迁办
84642202
沙河口区城区改造管理办公室84604369
甘井子区开发建设中心
8653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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