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被捕,别是“报复性执法”
(2012-12-02 2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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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举报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被捕,别是“报复性执法”
举报“资产20亿村官”事件生出变数。牵头举报者———简一村居民周祖杰前天被龙岗警方逮捕,不过,逮捕理由是因其今年7月份涉及所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罪,后被取保候审。节骨眼上突被逮捕,家属理解为怕他继续“闹事”,龙岗警方则认为,周祖杰犯罪情节发生了变化,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南方新闻网11月29日)
但是,警方说了,他被捕是因为“具有社会危险性”。这事就更蹊跷了,原因是早在今年7月13日,龙岗检方虽然认定周祖杰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但鉴于其公司经营困难、在深圳有固定住处、家属提出对其取保候审申请等条件。但是, 警方又以发现周祖杰在另外三家公司分别作了虚假增资,因此,“周某杰犯罪情节发生了变化,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再次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捕”,时间恰在周在网络举报之时。
如果说周祖杰有“社会危险性”,恐怕就是他在取保候审期间举报了“资产20亿村官”,引发了全国网友和媒体的围观,使得深圳龙岗一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影响了当地官场的稳定,让某些官员“官不聊生”。所以,如果从官员“维稳”角度而言,这样的举报当然具有“社会危险性”,当然要将他逮捕起来,关押在看守所自然就禁声了,让官员耳根更安静了。但是,如果举报也成为了“社会危险性”,那么,权力离官员“私有化”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