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滥用比“母猪下崽也请客”更糟糕
杨 涛
去年底,湖北恩施市鹤峰县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其他一切聚众饮酒行为被视为违规,并将对违规者从重从严处理。随之,当地人热衷的请客送礼之风几乎一夜之间禁绝。记者来到当地调查后得知,当地请客摆酒成风,有些人家里母猪生仔都要摆上一通酒,由此“赚来”不菲礼金。因交通不便,当地人收入微薄,但一户人家一年送礼都要上万元。因此,这一新政得到了鹤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广州日报》4月25日)
举凡大小事,甚至连“母猪生仔”也要摆酒请客,收取礼金,这当然让人不胜其烦,如果能让这陋习能移风易俗,当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不过,以政府禁令的形式来禁绝随意请客,却是公权力超越职权的体现,这种公权力滥用的行为本身比随意请客的陋习更为可怕。何况,禁绝这种陋习就一定需要政府禁令吗?
如果鹤峰县政府下发禁令,仅仅是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规定“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其他一切聚众饮酒行为被视为违规”,似乎还情有可原。因为官员和公职人员掌握了公权力,他们可能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取私利,而且利用请客收礼的形式来收取好处。但是,这一禁令针对于普通民众,却是十足的超越职权。所谓“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其他一切聚众饮酒行为被视为违规”是一种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行为,意味着政府除了批准婚丧嫁娶,其他的“一切聚众饮酒行为”都不允许。而《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应当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条件的,才能设立,而且,设立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所谓请客摆酒,那怕是“母猪生仔也请客”跟公共利益没有任何关联,根本就没有设立许可的必要,何况,一个区区县政府也根本没有权力设立行政许可。
其实,“母猪生仔也请客”的陋习滥殇,难道真是非要政府禁令才能禁绝吗?答案恐怕并非如此,这不过是某些官员过份迷信权力而已。政府要杜绝这随意请客的陋习,重要的是以身作则为引导。其一,政府可以下文,对于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请客的行为作出规范,从公职人员抓起,防范他们摆酒成风,特别是借机收礼,滥用权力;其二,政府机关本身更应当注重请客摆酒之风。政府机关的上下级之间、平级之间的交往,一律在食堂简易用餐,杜绝大吃大喝,官员不必整天迎逢送往,并且让民众随时介入监督。“上梁有正下梁不歪”,有了官员和公职人员的带头,民众岂不随之跟风?
再说,所谓政府禁止随意请客“得到了鹤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这说明,绝大多数人是支持废除陋习的,废除陋习是有民意基础的。既然如此,为何要依靠政府禁令来解决问题呢?政府禁令即使一时能解决问题,但是权力此时超越边界可以滥用,那么它明天可以禁止随意出行、随意穿衣,公民的权利将是朝不保夕。既然大多数人支持废除陋习,政府为何不亲自或者发动民间组织的力量,深入到每一个社区、村庄,让他们自愿签订自律协议,签订村规民约,集体宣誓等多种形式,让民众自愿地摆脱这种陋习呢?
不依靠权力的禁令,而是依靠公职人员的垂范,依靠民间组织和公民自愿行动,可能一时不能马上奏效,但一旦深入开展,效果将来得长久,是一种“治本”之策。而权力的禁令虽然一时来效快,但是,政府禁令需要很高的监管成本,而且政府禁令往往是具有“人亡政息”的特点,一旦政府管理松懈或者领导人更换,那么,禁令将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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