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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官员受审当推动足协“去官办化”

(2011-12-20 1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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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足协官员受审当推动足协“去官办化”

                        杨 

北京时间12月19日8时30分,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张建强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张建强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及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此前上海《东方卫视》报道称,张建强受贿金额可能在260万 人民币左右,而法院或将对其当庭宣判。(新浪体育12月19日)

  张建强之所以会被指控为受贿罪及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原因在于,他兼有双重身份,首先他是个官员,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的处级干部,所以,用这个身份收钱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次,他又是一个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是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用这个身份收钱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

   不仅如此,此次涉案的足协官员中,多名人员都是兼有双重身份,比如以南勇为例,在被免职之前,他是集多种职务于一身,既是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又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他还曾是中超公司的董事长。对他的指控,恐怕也是有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多种罪名。

  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三条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如此看来,中国足协应当是一个纯粹的民间的行业协会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地球人都知道,中国足协虽然号称民间行业协会组织,但它和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是名副其实的“二政府”,与权力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行使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所以,足协的各个职位,往往就是体育总局那些官员兼任着,所以,当足协这些官员出事后,会出现一个人既犯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又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样的咄咄怪事。

  体育总局的官员又是足协官员,这个问题可不是官员犯了事,要承担两个罪名那么简单,而是对于中国足球的发展起到了负面作用。纵观世界各国,极少有足协官员是国家机关的官员下派、兼职,他们往往是纯粹的民间组织,是由民间选举产生的,是一个自治、自律和服务性组织。但我们的足协却是高度行政化了,它完全由行政机关所掌控,是贯彻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的一个工具,因此,这个组织也高度的官僚化、衙门化。足协的许多领导人,由官员派任,许多人甚至是根本不懂足球,有的专职副主席上任后,连“越位”为何物都不知道,还有的足协副主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足球“不知道,还需要学习”,人们总是赞扬他们谦虚的美德,殊不知,这是对足协的最大羞辱,连足球规律都不知道,这个副主席如何当上的?

    所以,对张建强审判,不能仅止步于个案的审判,有关方面更应当考虑一下幕后的原因,中国足球之所以黑幕重重,积重难返,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足协的官僚化和衙门化,如何让足协去官方化,是这场审判的未竟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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