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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互殴充分体现了“民主作秀拳头集中制”

(2011-10-13 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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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局长互殴充分体现了“民主作秀拳头集中制”

              

 

1011日,网友文殊颂发帖说,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向记者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事件另一当事人万春生则对记者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1010)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人民网1012日)

高居庙堂之上,道貌岸然的局长们,居然像贩夫走卒一样,一言不合,动起老拳来,这事看起来真有几分稀罕。但我向诸位读者保证,这样的的新闻并不比狗咬人更吸引眼球,因为这种事情屡屡发生,已经让人有些审丑疲劳了。2008年,因对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意见分歧,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竟在办公室里发生抓打;2009年,湖北省监利县环保局正副局长接连两次在办公室互殴,并双双住进医院。

引发两位局长大人互殴的起因是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要进司法局机关,万春生和廖曜中对此意见不合,进而发生了冲突。正副局长之间发生意见分歧,这本是一件平常的事情,民主原则就是要求参与的人各抒已见,发表自身独立的观点,最后由大家投票表决,如果大家只能表达千篇一律的意见,那还能称得上“民主”吗?像衡阳市司法局正副局长发生意见分歧,正确的办法,就是由局务会投票决定,或者交出职工大会讨论决定,或者交出上级来解决。万春生局长何以恼羞成怒,在局务会当场施展“十八般武艺”呢?

个中原因,其实不言而喻。因为,在一些地方,一些机关,所谓的“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前面的“民主”两字,只是摆在台面的东西,在“民主集中制”下面还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制。民主是装给别人看看的,让大家畅所欲言可以,但你别发表不同意见,或者你就是发表了不同意见,当看到风向不对时,也别老是一根筯转不过弯坚持自己的观点,别“给你点阳光,你就是灿烂”,要知道,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说到底,是听“头”的,“头”说了算,“头”大度地让你说话了,你还想有决策权吗?

  副局长廖曜中挨打,就是因为他太将“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民主”当真了。他不知道,“集中”才是最重要的,他已经破坏了官场的“潜规则”了。这位女生,一把手都同意进了,你一个分管的副局长还说“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另外这位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之类的以下犯上的话,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难道一把手进人,还需要程序对,还需要分管领导事先知情吗?

 当民主作秀搞不下去了,那对于不愿意陪着作秀继续演戏下去的副局长,就有必要用“拳头”来集中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副局长廖曜中挨打是必然的。而且,廖曜中不仅得罪了局长还得罪了同僚和这个“潜规则”下受益的所有人,廖曜中说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好好想想为何有人会抱着你吧!不识相的副局长,你真是一个敢于说皇帝什么都没有穿的傻孩子。挨局长的老拳还是小事,有些人还是“民主作秀”,“刀棍集中”、“牢狱集中”,或是雇佣黑社会暗杀,或者指使司法机关编造“莫须有”罪名来搞司法冤狱,到时后悔莫及。

如果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对此事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证明廖曜中破坏“潜规则”问题真是比较严重,引发公愤,同时也证明上级机关也要坚决继续将“民主作秀拳头集中制”发扬光大。不过,我更希望上级机关与万春生不是穿一条裤子,但是,你们还是拿出公正的处理意见并且向公众公布来证明,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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