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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精神病鉴定结果不可秘而不宣

(2011-09-29 17: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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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智障男精神病鉴定结果不可秘而不宣

 

              

备受关注的河南智障人吕天喜坐牢3年一案,目前其精神病鉴定已有结果。927日,此案调查组成员朱丹告诉记者,吕天喜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暂时不公布。朱丹只是透露“(吕天喜)根据鉴定结果来看有精神病’”。(中新网927日)

93日,吕天喜就被送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时至今日,已经过了20多天了,并且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为何不对公众公布这个鉴定结论呢?其中的奥妙,恐怕是鉴定结论并不那么光明正大,与公众的期待有距离,并且害怕遭受到公众的质疑与舆论的追问。

  我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吕天喜的舅舅程建忠就告诉记者:“26日下午,负责这个事儿的洛阳市西工区法院的主管院长给我打来电话说,吕天喜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是限制责任能力,让我到西工区法院看鉴定结果,而且只能看不能带走,也不能复印。我说没有路费,让法院给我送到家看看,法院也没有送。如果程建忠的话属实,那么,有关方面对吕天喜作出的鉴定结论恐怕是,认定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

  这样的结果对于公检法来说,都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一方面,有关方面承认吕天喜是精神病人;另一方面,他又不完全的精神病人,而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他就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他犯了罪,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已,那么,公安机关对他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他起诉、法院对他判决,都是没有错的。

但是,吕天喜是否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恐怕还需要更多的推敲。程建忠说,吕天喜确实从小是个憨蛋他从小智力不正常。吕天喜的父亲吕都娃的智力也不高,而母亲则又聋又瞎。记者广泛走访其家属、邻居、所在村的村干部等人。他们都反映,吕天喜天生智力障碍,平时什么活儿都不干,到处游荡,知道钱可以换东西,但是不认识钱上的数字,也不会计算。一个众所周知的憨蛋,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能称之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吗?如果能称得上,那至少也应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干吗鉴定结论还藏着掖着呢?

  其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完全的精神病人,虽然差距看似不大,但是,在背后却存在着深刻的利益博弈。因为,如果认定是完全的精神病人,那么,有关方面就存在国家赔偿的问题,就存在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甚至领导的行政、纪律及刑事责任问题,如此之多重大利益纠缠,有关方面当然希望将吕天喜鉴定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如此,对大众有个交待---承认是吕天喜是个精神病人,又可以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是限制责任能力,判处他刑罚也没有错。

 当下,最重要的是,不管什么样的鉴定结论,都应当向公众公开,并详细说明理由,接受公众的质疑;其次,要给吕天喜的家属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让他们有权向更为中立和公正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如此,有关方面作出的精神病鉴定才会具有公信力,而对鉴定结论藏着掖着,语焉不详,不管鉴定结论多么科学,也无法得到公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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