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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平等博弈,职工工资增长可期

(2011-05-04 2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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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实现平等博弈,职工工资增长可期

                         杨 

 

4月23日,对于武汉45万餐饮业职工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通过“马拉松式”的谈判,所有武汉的大厨、“地哩”实现了加薪。根据合同,武汉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较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今年餐饮业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9%。这也是迄今中国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个五一,餐饮行业职工们就是按照新合同领取加班工资。(《广州日报》5月3日)

 这不仅对于武汉的餐饮业职工是个好消息,对于全国的餐饮业职工来说,也是个好消息;这不仅对于餐饮业职工是个好消息,对于其他行业的职工来说也是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可以根据武汉谈判的经验,由工会出面与资方进行工资谈判,既可以避免一家一家进行谈判,节约成本,又可以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武汉的经验,当然有由武汉总工会代表劳方出面与武汉地区餐饮协会组织代表资方出面进行谈判的技术上的经验可鉴,这种经验就是用“以上代下”的方式,由上级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之间谈判,避免员工及企业工会与老板直接对话。但我以为最重要的经验在于,政府和公权力既不错位,也不越位,不站在资方一边,向劳工一方施压,或者利用权力阻止工会行动,也不站在劳工一方,利用权力向资方施压。而是处于中立地位,保证双方平等博弈,让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工资增长的协议。

     这是最难能可贵的。因为,在一些地方,多年来存在政府袒护资方的问题。许多企业,是政府相关部门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因此,政府往往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职工提出的工资增长的要求,百般刁难,职工没有一个平等的渠道与资方进行博弈,往往用罢工等事件来回应资方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用强力施压于职工一方,酿成群体性事件。 在工会一方,同样如此。由于政府更多角度上考虑到企业的利益,而工会的官员往往又受制于地方政府。所以,在涉及职工利益时,工会往往不能出面帮助职工合法维权和与资方平等博弈,工会在许多职工眼中成为一个摆设,无所作为。资方相对于劳方来说,本身力量就更为强大,政府力量偏袒资方,劳资谈判、劳方工资增长就成为一句空话。

    但是,在武汉这次集体谈判中,我们看到,谈判是异常辛苦,双方就协议的每一条款都是字斟句酌,争论的不可开交,就在第一次谈判,双方就发生激烈争执,“实在谈不下去了,只好休会。”。劳工谈判代表之一刘国梁代表就说 “有些老板认为,员工工资一直都是我老板说了算,现在工人怎么也有了发言权,觉得很不习惯。我反复做工作,总算有些松动。”但不管怎么辛苦,这里就是没有政府的命令,没有权力的影子,所有的谈判,都是在双方平等基础上谈判下来的。

     然而,我不得不说的是,武汉经验可鉴,又不可鉴。可鉴的是,如果其他地方政府有这样雅度,着眼于劳工权益保护,着眼于市场的平等竞争,也能提供一个平等博弈平台给劳资双方,并且,不仅在餐饮业这样的对于政府利税关系不大的行业,而且在其他利税大户的行业能做到既不错位又不越位,那么,武汉经验可鉴,劳工工资增长可期。否则,政府的权力插手于劳资双方,让双方博弈平台失衡,或者仅对餐饮业这样的无足轻重的行业放手,对于其他行业则控制,这种经验也就无从借鉴。

     所以,我以为,要让武汉的经验能在其他地方复制,要让职工工资增长可期,最重要的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规定他们的各种权利,公权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错位、不越位,搭建一个平等博弈平台,我们何愁人保部提出的“将实现职工工资年增15%,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的目标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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