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的人格障碍”让反回扣医生陷入深渊
杨
涛
“个别人不能团结合作,造成矛盾滋生,必须清理才能有利于医院发展。”说话的是山东省滕州市中医院的一位领导,最近,滕州市中医院的医生杨国梁因为拒开回扣药和单位的同事发生冲突,同时还举报医院里回扣成风,于是杨医生不仅遭到了同事的孤立,被领导批为不团结的个别人,还被怀疑有人格障碍倾向。(中国广播网10月7日)
如果在滕州市中医院这个小圈子里,杨国梁确属“人格障碍”无疑,因为,这个判断标准是由这个医院的大多数人来判断,而大多数医生吃了回扣,当然认为不吃回扣还要断别人吃回扣后路的杨国梁是“人格障碍”。但是,以社会上大多数的的判断标准,显然患有“人格障碍”不是杨国梁而是那些吃了回扣了医生,包括滕州市中医院的那位领导,因为正常的人,没有谁会容忍医生吃回扣的现象存在。
不仅如此,吃回扣的医生,那不仅是个“人格障碍”的问题,更是严重的违纪和违法问题。根据“两高”2008年12月出台《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医生开大方吃回扣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原浙江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邱纪方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药品回扣费24万余元,就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那么,为什么,在滕州市中医院这个地方居然会吃回扣成风,以至于将不吃回扣的医生成为了“人格障碍”者呢?
这个答案从滕州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调查结果可见一斑。滕州市卫生局初步调查后认为:此次事件“纯属工作原因”,“除杨国梁外,其他被调查人员均否认存在药品回扣问题,并写了书面保证书。因此,药品回扣的现象无法查证”。要知道,杨国梁医生可是实名举报,并且明确指出“徐某(杨国梁所在的科室主任)曾给过我两次回扣钱,一次是2000元,一次是1600元。”而卫生局的调查组就让被调查人员写个区区书面保证了事,护犊情深苍天可鉴。要知道,就算卫生局确实缺乏相应的手段来调查此事,那也可以将此案移送到当地纪委和检察机关查处,何愁不能查个水落石出呢?
有评论认为“现实中,有许多医生吃回扣,不能否认也有医生待遇与其学识不成正比的因素。而医生待遇不高,又与医疗投入不足有很大关系。滕州市卫生部门回避医生回扣问题,主要也是想掩盖医疗投入不足问题。”一些地方医生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医生待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医生的收入要多高才能称得上是与其付出成正比呢?医生要拿多少钱才算合理,为什么同在滕州市中医院,那些拿回扣的医生可能认为自己的待遇并不好,但是杨国梁医生就没有这种抱怨呢?我担心的是,所谓医生待遇不高,很可能成为医生心安理得获取回扣的借口。另一方面不得不讲的是,即便是一些医生待遇不高,那也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改进制度来争取,而不是通过损害患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法手段来实现自身个人的目的。
回过头来,我想说的是,也许正是执法者的“人格障碍”,他们或许出于体制内的“相互庇护”,或者觉得医生真得收入不高,收点回扣情有可原,或者不愿于改变体制加大医疗投入而放任医生在市场“自谋出路”,这才成就了滕州市中医院众多医生的“人格障碍”,从而让一位正直的反回扣医生在体制内被扣上“人格障碍”的帽子。解决问题之道,首先是要解决执法者的“人格障碍”,执法者敢于且严格执法,才能正本清源,真正区分谁才是患有“人格障碍”,并让他们到监狱中医治这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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