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上摄像头:公共安全不能遮蔽的公民权利
杨涛
“面对黑漆漆的摄像头,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顿时感到手足无措,身体也僵硬起来。”芜湖市民韩芸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坐出租车让她不自在,原因就是她坐的出租车装上了摄像头。2010年8月初,芜湖市市区出租车GPS摄像报警监控系统设备免费安装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在10月中旬,芜湖市3024辆出租车将全部完成安装。出租车GPS系统在许多城市已广泛使用,重庆、西安、包头、南昌、枣庄等地的出租车也正在陆续安装此种设备。(新华网9月19日)
毫无疑问,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有利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因为出租车司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而摄像头的安装,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司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便于事后调查取证。同样,出租车也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在广义上讲,也算得上是“公共场所”,那么在公共场所上安装摄像头,也似乎并不值得多大的争议。
甚至,安装摄像头对于乘客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比如“安装GPS系统还有助于能有效规范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系统和计价器联通,以后出租车修改计价器马达将绝无可能”,其次,如果粗心没有要票的乘客在车上丢失物件,也可以根据GPS记录起始地和目的地找到事发出租车,并可以查看到当时在车上有无遗失物品或者遗失什么物品。
尽管如此,为什么许多乘客坐在装有摄像头的出租车上,会有如韩女士一样如坐针毡的感觉呢?原因在于即使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它仍然“有点特殊,乘客打车是花钱在特定时间段专用这辆车,具有较强的专属使用权”,因为车上人少,人们在出租车上会比较放松,做一些轻松的动作甚至是会拿出在公交车上不宜拿出的个人信息、物品,而摄像头将这一切都破坏了。
出租车上的摄影头,在保护公共安全时,可能涉及到对公民以下权利的侵犯:一是知情权,出租车上安装摄影头有没有告之乘客,并且具体告诉乘客要注意那些事项;二是肖像权,乘客被拍摄后的肖像可能会被流传在外,被人利用;三是隐私权,乘客在出租车的出示的一些个人信息和个人的私秘动作也可能为监控者所看见,并有可能像上海“地铁同性相吻事件”一样被传播到网上或者其他公共场合。
为了维护我们的公共安全,我们可能确实需要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而这种摄像头的安装,也确实需要牺牲公民一些隐私的权利。但无论如何,不能总是让公共安全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在公共安全与公
民权利
之间要进行取舍和平衡,只有能兼顾保护公民权利的维护公共安全才具有正义性。
作为一名经常乘坐出租车的公民,我并不反对出租车上安装有摄像头,但我有几点想向有关部门讨教:当我上车时,出租车上有无自动提示,告诉我这里有摄像头,不要做违法或者不雅的动作、不要曝露个人信用;在保管出租车摄像信息的总部,有无公示告诉我们,那些人保管这些信息,他们对这些信息采取了什么样的保密措施;有无相应的制度规定谁有权调取相关的信息,公民有无权利知道,谁调取和接触了与自己相关的信息;有无外部的监管机构或者公民团体能不定期地对保管我们信息的部门进行抽检,监督他们依法行事;当出现泄露公民隐私的情形时,他们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理,由谁来处理?
有关部门,能否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呢?
加载中,请稍候......